中国互联网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已经拥有了几亿的互联网用户,这首先应该归功于中国人口基数大,但事实上,互联网本身的价值让人们习惯通过网络来工作和生活,互联网对于人们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新鲜感,也不仅仅是消遣的方式,更是一种工作和生活的必需。
打假需要平台化治理
从眼下的互联网活动来看,除了近期热门的微博以外,网络购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互联网活动。5月9日,一些专家在北京举办关于“完善网络诚信体系,探索新型治理模式”的研讨会,专家们对网购平台的社会意义,平台责任及发展方向展开讨论。专家们力挺网购,表示网购促进中国诚信体系成型,并首推“平台化治理”理念,网购不仅是一种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交易背后的诚信与否是发展网购的重要基石。
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电子服务研究中心主任陈德人认为:我们对诚信体系的研究,实际上根子还是对人的培养,法律是要制订的。但是一个纯洁的法律是很难实行下去的。所以维权打假这种事情除了依靠法制外,还需要靠自律,更需要“平台化治理”……
打假须与全社会相结合
网购的流行要归功于现在都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工作和生活压力不断增加,别说去逛街购物,就连正常的睡觉休息时间都在不断被苛扣,而大家需要生活,需要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而网络购物中的一些特点正好顺应了人们的这种要求,网购最大的三个特点就是方便、种类多、价格便宜,正是这三点让人们开始接受网购这种购物方式。淘宝的迅速崛起以及发展的壮大就是其中最大的代表,淘宝网2010年会员数达到3.7亿,每天访问人数超6000万,有这么大的市场在,网购的发展迅速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假货也随之从现实中走到了虚拟中,现实社会依然存在,网购虚拟中让假货成为另一个渠道。面对这样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贺强教授认为,电子商务的打假必须与全社会的打假相结合。单纯依赖电子商务平台打假,没有全社会的打假,打假是打不成的,鼓励打击网络假货和侵权,应该跳出网络,从更高范围内有一些创新。也就是说,社会上存在的假货更加泛滥,如果社会上的假货不清理干净,任何渠道都无法避免假货的存在。
多方肯定平台打假作用
在网购平台中,关于消费者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仅2010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与6000多个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从网页上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他们更是投入3亿元的消费者保障基金,全力为网购消费保驾护航。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汪向东称,美国301的报告,肯定淘宝在网络打假过程中间的作用,让其他的平台向淘宝学习,商务部在跟美国沟通的时候,也肯定了淘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