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清
几天前,福布斯和胡润公布年度慈善榜,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入围榜单。但4月23日的《中国经营报》报道,据记者多日的调查探访,陈光标高调的慈善背后暗藏玄机。在过去几年,其承诺所捐项目多有水分。陈光标随即发出多条微博进行回应,称记者在报道中对其严重歪曲,“人在做,天在看,真实的我,会将慈善进行到底!”
对陈光标慈善行为的质疑,这不是第一次。实事求是讲,尽管记者到多地进行了调查,但从现在的报道内容来看,还不能说真相已完全大白。陈光标说记者“不采访就乱写”,虽然只是其个人说法,但在笔者看来,记者的采访至少也是有瑕疵的。除了没有采访陈光标本人外,很多受访对象是“一位熟悉陈光标的人士”,“一位江苏慈善界人士”,没有标示真实身份。
究竟该怎么看“首善”陈光标?一直以来,对他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他的高调慈善、“暴力慈善”上。笔者本人是不赞成高调慈善,并且觉得陈光标慈善行为层次不高的,但笔者以为,应当宽容他的高调慈善,低调还是高调地做慈善,完全是他个人的自由。他在微博里问,“中国真的容不得高调慈善吗?”笔者表示高度理解。只是这一次他面对的质疑,重点是他承诺所捐项目多有水分,这跟“容不得高调慈善”完全不是一回事,有必要给出令人信服的回应。
陈光标为什么要高调慈善?有人认为,是他的经历、性格使然。在《中国经营报》记者的笔下,则是另一个说法,指出他想借慈善之名介入各地市政工程。很显然如果这是真的,陈光标的慈善动机将不够高尚。但即便如此,笔者也认为他的做法无可厚非。只要没有行贿等违法行为,利用个人知名度促进经营,在全世界都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做法。但是,“首善”的名头,不能是靠注水、虚假的慈善行为得来。如果他有那样的情况存在,就构成了欺诈。
我们不妨看看记者的一些具体质疑。陈光标曾表示通过中国人权基金会向海地灾区捐款100万元。但据记者查实,我国并无“中国人权基金会”,而名称相近的“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表示,陈光标没有通过他们向海地捐款。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2月28日曾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但记者在中国红十字网站的捐赠查询系统上查不到该笔捐赠。记者还发现,陈光标捐赠给家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农贸市场,还有南京黄埔防灾减灾培训中心,更像是投资行为。在2010年“西南抗旱”和“玉树抗震”两次大额捐赠活动中,陈的“成绩单”里则存在将与他人联合捐赠的钱物算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有人曾这样维护陈光标,不管他做慈善的动机、方式如何,他毕竟真刀实枪地捐献了大量钱物。笔者承认,这样的话并没有问题。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首善”可以不是完人,但他的慈善行为不能是掺假的。否则的话,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捐了比实际更多的钱物,获得慈善家的名头。如果陈光标确有“诈捐”行为,不仅对受捐对象构成欺骗,对公众和慈善事业也构成了极大伤害,他“带动更多的人一起做慈善”的目标,将会受到严重的质疑和负面影响。
当然,关于“首善”的慈善行为真相,还没最终水落石出。笔者希望,陈光标对媒体的质疑,能够及时作出有力的回应。而现在他在微博的回应,“如果是这种舆论氛围,许多善良和爱会被扼杀的”,“人在做,天在看”等,显然不够有力,难让人满意。期待他一一辩驳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