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贪腐并没有那么多规律和经验教训


对贪官与腐败的报道歧路
杨于泽

 

  反腐倡廉是当代媒体的一个重要新闻视角,相关报道故事性强,媒体经常连篇累牍、重磅推出,受众也喜闻乐见。但报道得多了,就有一个如何写出新意的问题,记者通常的做法是将腐败分子“陌生化”,并总结“腐败规律”和经验教训。偏偏太阳底下无新鲜事,“陌生化”与总结“腐败规律”的结果,反而误导公众。
  比如有一家检察机关专业媒体近日报道,山西省保德县有个贪官叫李志强,论官级只是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却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贪污37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余万元,违法违纪金额有2600余万元之巨。最后作出的结论是,李志强是“一个典型的‘小官大贪’”。
  检察机关的媒体报道贪腐案件自然多了,每则报道要不给人重复之感,就要试图拉开贪官所作所为与公众印象与常识的距离。说李志强“小官大贪”,看起来突破了人们“小官小贪”的认识,实际上“小官大贪”仅仅是突显李志强不同于“常人”的罪恶,报道实际上从“小官大贪”个案回到了“小官小贪”的社会成见,完成了对公众在反腐认知上的一次误导。
  这份媒体强调,保德县交通闭塞,土地贫瘠,谚云“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很穷,然而就是在这么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县,竟爆出了“小官大贪”的热门新闻。其潜台词是,县穷贪官贪的钱不会多。其实这种潜台词也是记者脑子里的偏见,民谚早就说过,“穷县出巨富”,“穷庙富和尚”。老百姓贫困,但贪官不会跟你讲客气,所以任何地方出贪官,我们都不必感到费解。
  关于官员贪污腐败,“理论”其实超级简单,就是那句话:“权利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人民创设国家与权力,如果对权力不加监督与制约,权力就会走向腐败,这跟官员的等级、辖区贫富、衙门肥瘦无关。有关权力腐败的规律和经验教训只此一条,别无更多规律和经验教训。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常识了。
  但媒体的新闻报道为了“新意”,总要别出心裁,总要对各种腐败案件总结一下“规律”,总结一下“经验教训”,以为这样一来就提升了新闻与传播的价值,有裨益于世道人心。反腐专家更是乐此不疲,从衙门肥瘦上找贪腐规律,从年龄上找规律,从行业上找规律,总结出来的“规律”一大堆,本身就证明这堆“规律”是伪规律。真正的规律还是那句老话:“权利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这个老生常谈提纲挈领,高层建瓴,颠扑不破。
  事情就这么简单,道理显而易见,但媒体还在日夜不停地总结贪官腐败堕落的规律和经验教训,这似乎已经成了新闻传播业的一个基本冲动。这个冲动把社会引入对贪官腐败堕落规律和经验教训的持续“发现”与“总结”之中,没有尽头,也就没有真正的结论,也就不存在所谓“运用规律指导实践”的问题。真正的规律反而被遮蔽了,常识也遭到“发现”的消解,剩下的是一片茫然。
  其实,媒体只需回到事实本身,因为规律早就被别人发现了,所有的重新发现和经验总结只是一种无效劳动,但比无效劳动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