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一阶段“物价保卫战”的火力越来越猛了。
上周前半段,坊间普遍预测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将“破五”。上周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正如所料,一季度居CPI同比上涨5.0%;其中,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4%。5%的物价涨幅,已经高出中国今年4%调控目标的25%。在这种情况下,物价保卫战再度升级。
为控制更多的货币流向市场,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此次上调之后,大中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20.5%的历史高位。此前的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适当收紧的货币政策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中国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存在绝对的上限”。
除了控制市场货币供应总量,为了管住“创下32个月以来新高”的CPI,消解人们不断疑惑的通胀预期,国家发改委也在不断地加大价格管控力度,自去年底到上周,多次约谈国内企业和商会,以期能稳定当前步步紧逼的物价形势;食用油、白酒、方便面、日化用品等等行业龙头企业,都在发改委的约谈名单上。
而非公企业的娘家——全国工商联,上周也开始行动,组织农业产业商会、烘焙业公会、水产业商会、医药业商会、纺织服装业商会等24家商会联合发出《保供应、稳物价、促和谐倡议书》,号召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千方百计保供应,为国分忧稳物价。
我们认为,针对不断上窜的CPI,央行的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基本符合经济调控的整体性原则;而发改委和工商联出手的相关政策,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将在未来市场的运行中被修正。
以工商联的《倡议书》为例。倡议书说,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的会员企业和企业者,要努力改进生产和经营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从行业协会组织的角度出发,向会员企业提出生产、流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倡议,我们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也是恰当的;不过,倡议书提出的某些命题,我们认为不合适。
比如,倡议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以协议、决议等方式串通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以限制产量或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等。这些企业经营行为,按《反垄断法》和《价格法》来看都是违法行为,有些甚至涉嫌犯罪,如此一来,工商联的倡议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法律规范内的事,商会是不能逾越的;事实上,这些违法行为真的在企业内出现了,工商联也真管不了。法律的事情归法律,商会的事情归商会。
《倡议书》还提倡企业要“理性对待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不跟风搭车涨价”。这也不合适。价格是一种市场行为,不但有传导作用,还有调整市场秩序的作用。既然原料价格已经上涨,那么成本必然上升,你让生产者理性对待,怎么可能?成本上升却不允许产品涨价,只能造成两种结果:一,减产;二,降低质量。减产,会带来供应减少,事后同样会因产品供不应求而引起涨价;而降低质量,本身就是变相涨价,这和“方便面的价格不变,分量减少”是一样的。
我们经常说“涨价同盟”是串通联合涨价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是《反垄断法》和《价格法》坚决反对的。那么,“不涨价同盟”算不算“价格同盟”?与此同时,成立不涨价同盟,是否意味着一旦CPI缓和下来时,这个同盟有集体要求涨价的可能?届时,现在的不涨价同盟,或许就会转身成为集体涨价的同盟。这也是我们格外担忧的。
经济的历史早已证明,价格管制是鸦片,而不是良药。因为管制使价格信号失灵,扭曲了资源配置,加剧了商品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样一来,为解决高物价而施行的价格管制,反而成了高物价的帮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逻辑,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才发出这样的感慨:“美国实行价格管制的经验,就是再也不能实行价格管制了。”
我们希望本文的不同意见和不同声音,能够成为决策部门进行决策时的一种参考。
稳定物价的部分政策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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