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所谓钢琴强迫杀人法等作为犯罪理由真不可以


以所谓钢琴强迫杀人法等作为犯罪理由真不可以

作者:许广崇香港天商集团旗下高崇品牌机构国际创始人CEO)-原创-转载注明来源并署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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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链接>>>>>>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滑稽辩护>>>>>>

激情杀人法——

激情杀人,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上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与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不同,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

钢琴杀人法——

2011年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

虽然,李玫瑾教授并没有直接把自己的观点,定义为“钢琴强迫杀人法”,但网友的这种概括应该符合观点的描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李玫瑾因点评药家鑫案,被网友称为著名犯罪漂白家。李玫瑾表示:对网上骂声感到很意外,称遭到多数网友误解。她称网友是希望她表示药家鑫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她表示自己是专家,不可能做民意审判,绝不能说这句话。

根据药家鑫的供述:“我撞伤不如撞死,我就是怕麻烦”。难道就因为麻烦,就可以杀人?难道杀人不是更大的麻烦?

作为律师也好,专家也好,其实,应该就事进行辩护分析,任何牵强的理由辩护都是站不住脚的。也不要混淆视听!

当然,最终决定药家鑫命运的是法庭,可是,有时,一些犯罪心理分析的辩护,往往影响法官的思维和思考导向。

 

[品牌专家-许广崇 小简]>>>>>>

许广崇,雅号许广醇,署号许高崇。品牌中国年度10大品牌专家,品牌中国年度100位优秀品牌专家,第三届中国管理大奖杰出管理专家,品牌中国年度人物及系列活动评委,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房地产应用研究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全国500家领先民营医院决策者研修计划研修班讲师,《中外食品》杂志编委,中国广告协会网专栏专家时代光华管理学院高级讲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讲师[主讲《企业诊断》《营销诊断》课程],天商集团旗下高崇品牌机构国际创始人兼CEO。著作《私营企业道和术》、《新基业长青》(合著)、《广告?品牌?》、《品牌营销管理解惑100》、《企业诊断》等。1965年3月19日来到人间,广西天等人,书法家,文案怪才,品牌咨询顾问,培训师,设计师。

文章散见《中国医药报》、《医药导报》、《医药经济报》、《中国药店》杂志、《21世纪药店报》、《粤港信息日报》、《市场周刊》杂志、《销售与市场》杂志、《华夏酒报》、《中国酒》杂志、《中外食品》杂志、《酒海导航》杂志、《广告主》杂志、《中国食品工业》杂志、《医药商业评论》杂志、《糖烟酒周刊》杂志、《经理日报》、《中国洗涤化装品周刊》杂志、《今日南国》杂志、《品牌时报》杂志、《网商》杂志、《南方企业家》杂志等。多家报刊和网站特约记者、撰稿人、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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