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在每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都会特别强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也不例外,在部署“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时,温总理指出,我们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维护群众利益的法规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部署2011年的第十项重点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又特别强调,建设廉洁的政府是一项持久而又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事;每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政府要干什么,公务员该做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想必绝大多数人,尤其是我们的大部分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是非常知晓和明了的。温家宝总理也不止一次地强调过,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公仆外,没有其他任何权力和特权。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再次语重心长地强调指出,“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事;每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这绝不是老调重弹,而是一种再强调、再要求、再明确,是对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负责。
之所以要反复强调,是因为我们的有些政府、少数公务员并没有真正做到“努力为人民办事”,还没有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有些地方党委政府,没有始终将人民的利益举过头顶、放在心上,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短视眼光和急功近利思想,满足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在城市建设和征地拆迁等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与民争利,从老百姓手里敛财的不良情况和行为,甚至出现因暴力拆迁、野蛮行政而引发的群众自焚、越级上访、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甚至十分对立。而有些公务人员、公职人员,包括一些地方上的主要领导干部,未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行事为官,不能做到坚持原则,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是将“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人民至上”、“人民为大”挂在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实践中,相反,私心很重、贪心不足,成天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而不愿意也不善于做扎实具体、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而是甘愿做庸官、懒官、混事官、糊涂官,乃至沦落为贪官污吏,成为人民的罪人。
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在基层,在群众中。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兄弟姊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性要求、党章规定,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体现,更是各级党政官员、党员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始终坚持科学发展,一步一个脚印,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加满意。每一个公务员必须脚踏实地,立足本职,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成为人民的领路人、贴心人、暖心人,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做坚决彻底的斗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将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一泡鸡屎坏一缸酱,一人不良坏整个队伍。优秀、先进,是对全党同志、每个公务员而言的,不存在特殊、特例。站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门槛上,艰巨的使命、繁重的任务、难得的机遇、民生的诉求,要求全党同志和每个公务员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作为上始终为民,真正对得起“人民公仆”的身份。
(倪洋军)
每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评论
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