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工作异常繁忙,同时看到政府忙忙碌碌地调控,出台一些不着调的行政干预政策,心下总觉得在网上发表言论没有多大的意义,于是博客便消停了不少。近日,看着许多同样不着调的观点,觉得不批驳几句很不舒服,于是再勤奋一些吧。
许多人对政府这次激烈的宏观调控抱着非常大的期望,不少人焦急地等待着房价下跌后抄底买进,如果真的有一定数量的人有这种想法,可以想见,一旦行政性限购取消或实际上取消(名义上可能没有变化),那么房价只会涨得更快,恐怕这不是寄望于房价下跌者愿意看到的吧?
这一次调控的突出特点在于直接对房价进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名义房价或迟或早(最多三几个月吧)会下跌,如果像苏州一样操作年内不允许房价上涨,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苏州已经下跌了。但是这种名义价格止涨或下跌没有多大的意义,人们面对的实际价格并不会因为这种措施而减少支付。当需求大于供给时,限制价格使其低于均衡水平,过剩的需求会以其他方式体现出来,实际价格一定会高于限制价格,只是这种实际代价可能是以非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有些人说,政府并没有限制价格,而只是限制投资投机性购买者而已,其实,在需求给定的情况下,限制价格和限制数量没有什么差别,操作方式的差异并不改变其实际的经济效应。
在我看来,限购或限价是最为愚蠢的管制方式,相当于在做某事时放弃掉最有效率的方式而选择了最无效率的方式一样。如果我们真的关心老百姓的住房条件,放开住房价格,让其任意涨落,反而是最佳的选择。当价格上涨时,开发商有更强的激励去开发更多的住房,我们面对着更多的选择,当控制价格上涨时,会抑制开发商投资的积极性,可供我们选择的住房减少了。
另一方面,当限制价格时,人为制造了短缺,那么非人格化的价格会被人为的武断的分配方式取代。在这种人为而武断的分配方式下,我们口头上关心的弱势群体必然遭受最大的伤害,因为这些人是最没有权力的、最没有关系的、最缺乏资源的,名义上的价格确实降低了,但可供这些弱势群体消费的住房却不见了,很难说弱势群体喜欢这样的结局。
如果我们限制价格能够在短期内解决全国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那么改革开放是没有必要的,1978年以前我们就这样做过,30年仅开发了12亿平方米的住宅,我们的住房条件改善了吗?虽然我们现在处处抱怨市场经济、抱怨价格,但事实是改革开放后30年间我们拥有200亿平方米的住宅,其中90%来自90年代以后。同时,我们发现最近15年间,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百姓住房条件也大大优于改革开放前,其中市场、价格放开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我们情况改善到可以发脾气的时候,通常也就忘记了这是由什么带来的。干预价格只能带来悲剧,等我们意识到这一点以后恐怕就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