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e案十一:呼吁公安部,明令禁止各类“公处”行为
去年10月份,媒体曾报道陕西渭南市富平县两名中年妇女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在广场参观了两名农民“被处理”大会,令这两位农民从此变得自闭。
针对媒体的普遍谴责,富平县政法委、外宣办坚称他们的所作所为合法。可“新华社”发表的《陕西公开处理上访群众没任何法律依据》一文,权威地驳斥了富平县“示众合法”的荒唐言论,算是封住了那些违法官员为自己狡辩的嘴。
就在大家正在热议该事件的时候,媒体又曝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人员被挂牌公处。
更为荒唐的是,公开处理现场附近学校的小学生也被要求“组织观看”。我们从照片上看到那些纯真、幼稚的小脸,在面对那么多人被挂牌示众的场面时,有的孩子明显表露出了惊恐之状。这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会对当今社会产生怎样的印象?
别以为在陕西省境内,仅仅发生过这么两起有辱人格、明显违法的“公开处理大会”,笔者用百度稍微搜索了一下就有:
《陕西14名民工涉嫌暴力袭警被公开处理》一文,说的是10月14日扶风县公安局对付14名重庆、四川籍民工的事;
《汉中举行公开处理大会武警官兵全程警戒》一文,报道了5月26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公安局举行涉枪涉爆公开处理及法制教育大会,对21名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
2009年9月2日,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分局在咸阳大剧院前召开公开处理暨赃物发还大会;
2009年11月6日,陕西榆林市公安局对100名涉嫌杀人、抢劫、吸毒、贩毒、敲诈勒索、盗窃等犯罪嫌疑人执行公开逮捕,上万名群众前来观看;
三年前,陕西府谷曾将杀人嫌疑人“挂牌游街示众”。
而在全国范围内,绝非仅仅陕西省这样在做,湖南、湖北、四川、河北、重庆、广东等地,也都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挂牌公处”,这种在“文革”期间被广泛使用、意在故意侮辱当事人人格的处理方式,竟然在“文革”结束30年之后死灰复燃,令人震惊!
其实,禁止“挂牌公处”这种野蛮的处理方式,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早在199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中就有明确规定: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和其他违法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或变相游街示众。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也有规定:囚犯被送入或移出监所时,应尽量避免公众耳目,并应采取保安措施,使他们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
可如今“挂牌公处”的闹剧,还在全国频发,公安部有必要重新下文,以明令禁止通过“挂牌公处”等公开处理方式,来处理当事人。
2011年“我的e案”:
两会e案一:建议重拳整治泛滥的公务人员制服
两会e案二:建议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采购标准
两会e案三:建议暂缓讨论“延迟退休”问题
两会e案四:建议大幅度提高稀土资源税税率
两会e案五:建议严管国企高管生活奢靡行为
两会e案六:对性侵幼童者,建议实施“化学阉割”
两会e案七:建议将高考日期改在“双休日”
两会e案八:建议修改《献血法》,让公职人员承担更多的义务
两会e案九:建议取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两会e案十:建议各级政协增设网民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