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中国新闻网2011年3月3日报道,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暴力拆迁,迫使中国无数家庭顿时灰飞烟灭;暴力拆迁,迫使“唐福珍”们走上了不归路;暴力拆迁,迫使不少民众对有关领导,甚至对相关基层党委和地方政府失去了信心。
然而,这些年暴力拆迁之恶性事件遍布大江南北。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法规,然面对暴力拆迁,这些“法规”几乎都显得无能无力,束手无策。
为什么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暴力拆迁事件中,有关开发商等方面雇佣的暴打被拆迁户的“不明身份者”比较好处理,可面对参与暴力拆迁事件的“公安民警”,无论是有关法院、民众,还是媒体记者和相关问题专家等,往往都是无言以对,而任由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尽管大家深知很多时候这种“公务”其实属于“非警务”。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参与暴力拆迁的公安民警之中,其实也有相当多的人不愿意把警械对准自己的父老乡亲,因为他们内心非常清楚,很多拆迁本身其实都是违法的,起码也是不合乎国家有关规定的;因为他们内心非常清楚,其所谓的“执行公务”其实是不合乎规矩的——属于“非警务”。
但面对上面的某些指令,公安民警们往往只能奉命行事,甚至成为某些发出指令者的“替罪羊”,而违心地成为被拆迁户、民众中的“恶警”。
是的,所有上述这些问题,跟某种管理机制密不可分,然事实上跟公安部没有明确的指令也有一定的关系。如今公安部“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并明确指出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这可谓是被拆迁户之幸,是亿万民众之福。我们理应为公安部此举拍手叫好。
可是,此项指令能否不打折扣地落实到地方呢?换言之,地方某些有权对公安民警发号施令者,由于思维定势,由于某些利益所在,而假如继续在拆迁中“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又当如何呢?到时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有失公道呢?
诚然,按照现有权力运作规则,公安部只能对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发布指令,而不能对地方有权力“动用警力”者予以指令。
因此,笔者试问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何时告终?(文/罗竖一)
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何时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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