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赚取互联网的剩余价值
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各种行为能带来巨大的价值,但随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广告商力求分得更大的份额,由于其中大部分成本都是通过广告费用来抵销的,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上网并不涉及需要立即支付的成本。消费者通过社交网络等免费服务获益不少。每次登录社交网站或观看免费网络视频时,都会享受到这些好处。
但是,消费者的确支付了其中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者也为互联网体验中的“污染”付出了代价,例如,烦人的弹出式广告和随处可见的数据隐私风险。这样一来,互联网行业每年的消费者剩余价值可达到惊人的千亿欧元。而随着宽带在全球的普及,以及新型服务和无线设备的不断涌现,这一剩余价值将增至近2亿元。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来说,这可是一大笔留在桌面上却无人领取的价值。事实上,这一剩余价值是企业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支付的300亿欧元网站广告费用的3倍,而且几乎相当于消费者支付的1,200亿欧元的无线和有线宽带接入费用。这样一大笔价值无人问津,其原因在于,一旦一项互联网服务被创造出来,推广的成本就非常低,而且大多数互联网公司都满足于通过广告费用来抵销基本成本。线下的商业逻辑当然就大不一样了:剩余价值在消费者和提供商之间分配得更加平均,在大多数市场中,例如书籍、电影、有线电视等,消费者都需要付费购买内容。
目前仍然处于互联网经济的初期阶段,而且正是因为一些巨头的崛起和始终在网上的连接,才导致了消费者剩余价值的大幅膨胀。很明显,这个市场远没有达到均衡状态,所以,企业应该做好自身规划,为未来的巨大变革做好准备,并积极筹划应对之策。如果服务提供商希望走在市场转变的前面,就必须适应快速的市场整合。
为了保持领先,各大业界领先企业已经着手在自己稳固的专有平台上扩大服务基础,尤其是能够通过云计算和移动设备提供的低成本服务;有些公司正是率先开启这种多用途平台的典范。现在,越来越多的个人活动和业务走向网络,先发者占据了优势地位,能够攫取更多的广告收入,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或许还能收取更高的服务费用。而广告商也可能顺理成章地因为网络创新而获得更多收入。
有些广告商已经不再满足于给消费者带来烦扰的广告展示,他们设计品牌推广内容以吸引用户的注意,并精心打造市场营销活动,推动营销信息在社交网络“好友”间像病毒般蔓延,进而让这些营销活动更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
对于消费者而言,网络剩余价值所带来的好处还将继续存在。在多元化市场中,广泛接触消费者是价值创造的核心所在。因此,消费者大可放心,服务创新将会不断持续,广告将会维持在可承受的水平,互联网的使用和接入价格也将持续保持在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