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应以人为本


就事论事而言,限购政策已经将二手房的买卖更多地集中到居民的改善需求上了,当一户居民想要改善其居住条件的时候,他必定是要先购入再卖出,否则他住哪呢?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这种政策方式无非就是想从老百姓手里再多收一点税而已。当然对于有三套以上房的人另当别论(政策中也没有明确指出是针对三套房以上者的)。

根据新出的政策,要改善居住条件,居民必须先将其“惟一”居住的房子卖出才能享受住满五年免税的政策,制定政策时考虑过居民卖出房子后住哪吗?在现时卖出房子容易再买到合适的房子难的情况下,谁又敢先卖了“惟一”的房子再去买呢?再说房价还是个未知数,卖了房子的钱是否能按你预期的买入价格买回住房就更没谱了。就算你让人家先租房再买房,那不也增加老百姓的改善成本吗(要搬两次家,完全打乱生活秩序,花钱不算,还精疲力尽)?谁不知道搬家麻烦啊!在现阶段卖方市场下,税收的增加只能是给房价上涨增加一个理由,所有的成本都会转嫁到买房人的身上。

政策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可以这样考虑:居民在限购的条件下,在两套房之内,卖出住房时可以先征税,等到居民改善后卖出原有住房时再退还这部分税收,当然也可以加一个时间限制,比如半年之内,这样不是更人性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