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肯管,我们自己管


   谁都不肯管,我们自己管

 

双汇“瘦肉精”事件了犹未了,有媒体测算,双汇因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可能高达200亿元,相当于其20年的利润总和。也许是意识到了事态严重,双汇董事长万隆终于在事发10天之后,于双汇全国经销商视频大会上露面,以图稳定军心。在安抚内部军心的同时,这位“掌门人”还接受了媒体采访,首次以双汇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向全国消费者喊话。

然而坦白地说,双汇的销商们会不会因为董事长的打气而重树信心,外人无从揣测,但董事长通过媒体传达的信息不足以安抚消费者,却几乎是铁定的事实。

首先,出现在《第一财经》镜头前的万董事长,不仅不见对消费者的歉意和愧意,反而意气风发、慷慨激昂,大展“下一步将会大力发展养猪业,增强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确保食品安全”的宏图和宏愿,仿佛其领导下的双汇不是一个刚刚犯下大错的失败企业,却更像是一个志向远大、勇于担当的行业先锋。作为中国的消费者,我们自然并不指望中国企业家也像日本同行那样以身谢罪,但在吃了那么多瘦肉精之后,承纳企业老板鞠一个躬、道一个歉的权利,我们还是比较在乎。至于就未来的宏图发宣言、表决心,虽然也有观赏价值,但终究要先承认了过去的错误,然后看我们是不是打算让你继续经营下去之后再说。

其次,据媒体披露,万董事长自认双汇的瘦肉精事件与当年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有本质的不同”,其给出的理由是:首先,瘦肉精是上游产业链存在问题;其二,瘦肉精事件主要是由于抽检标准有漏洞;第三,双汇产品经得起检验。

我向我的良心起誓,要想从这三条里看出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有本质不同”,绝对需要特异的思维和心思。首先,瘦肉精是上游产业链存在问题,三聚氰胺何尝不是?其二,瘦肉精事件是抽检标准有漏洞,三聚氰胺难道不是?其三:双汇产品“经得起检验”?!董事长不说我还蒙在鼓里,董事长一说我才明白:双汇的瘦肉精事件,不过是完整复制了一遍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经过三聚氰胺的惊天大案,中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双汇这样的行业状元,都没长什么出息,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也没有什么改观。

瘦肉精事件曝光之后,媒体、专家多有评论,其中不乏农业部门官员、双汇企业成员进行的技术分析,诸如抽检比例设计有漏洞、对瘦肉精源头打击不力等等。但所有的技术分析都回避了最重要的前提——按照央视的曝光,围绕双汇生产过程进行的行政执法,其特点就是“不执法”;对收购生猪进行的抽查检验,其核心就是“不检验”。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任何技术细节设计都是障眼之法,任何对技术细节失误的检讨,都是避重就轻。

以往舆论议论的重点,多在如何强化行政监管或加强执法力度。但如果说发生在《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前的三聚氰胺事件,还可以推诿于无法可依,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至今已经实施两年,瘦肉精被明令禁止,更是有了10年的历史,却至今仍有“不执法”与“不检验”的现实,只能归结于企业与行政部门之间的默契和配合。隐秘的利益纽带将他们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舆论的呼吁,未必能打散其牢固的同盟关系。

于是,求人不如求己,谁都不肯管的时候,干脆我们自己管。所谓自己管,当然不是指每个人都拿着检测仪上街买肉,而是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以民间力量行使自救权利。首先,央视曝光瘦肉精事件的经验,提示媒体在食品安全领域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媒体曝光在前,强迫行政部门跟进,已经被证明是最有效的方式;其次,消费者可以自发组织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组织,以志愿、独立的身份,在政府部门允许和支持的前提下,合法、公开地对企业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具有天然的关心,让消费者监督食品企业,行政执法中的通风报信、文过饰非,自然可以避免;再次,每个消费者都应该以更严格乃至严酷的态度,对待那些作奸犯科的企业,让他们一经败露,不做脱胎换骨式的悔过自新,便难有翻身之日。

中国企业不是笨蛋,用于出口的产品禁得起全世界最严苛的检验,证明他们想干好的时候比全世界的企业都能干。而他们厚此薄彼的原因,无非国外的监管部门比国内的更严,国外的消费者比我们更刁。前者看来指望不上,后者则有赖于我们每个人的努力,譬如像双汇这样的企业,就非让它付出比200亿更惨痛的代价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