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并决定于2011年5月1日实行。
该《规定》明令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该《办法》还将“二手房”销售管理也纳入其中。
由于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政府调控政策却屡屡失效,社会对本轮调控效果更多依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发改委在此时发布该《规定》,可能是希望与此前出台的诸多调控政策一道以产生“叠加”作用,以起到影响当前房价的目的。但笔者以为,该《规定》更多恐怕还是抱着规范商品房市场的初衷,但因为没有强行规定价格、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开发商必须将这些内容在网上发布,相比笔者在8年前提出的“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制度”来说,显然落后了许多。
在该《规定》发布后,很多媒体认为可解决此前商品房“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问题,其实这是个误区。因为造成“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的根源,就是市场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而国家此轮调控,就是要解决商品住宅房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矛盾,而一旦调控目标实现,市场即由目前的“抢房”变成“选房”。那时候,开发商肯定要通过各种营销手段讨好购房者,肯定没有了“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的市场空间。反之,如果经过本轮调控之后,居民仍需“抢房”,那就说明本轮调控再次失败。
再说,如果商品住宅房市场依然疯狂,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小批量上市”、“高定价”来规避“旺盛市场”下因“低定价”而损失的利润。开发商会一次性大幅度提高备案价格,再按照市场行情打折销售,比“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好不到哪里去。
也有一些媒体认为该《规定》可有效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实际上也是无法做到。
大家不妨回忆一下当初上海的“汤臣一品”。该项目自从2005年10月开盘,就把价格定在“每平米11万元起价”上,当初业内称之为“天花板价”。至2007年6月份,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该企业涉嫌“捂盘惜售”和虚拟交易,而对其实施检查的时候,该楼盘才卖出去3套。
如“汤臣一品”这类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在没有下一个理想的项目可做时,将商品房价格弄成“天价”,其真实意图就是不想把房子卖出去,将这些房子放在自己手中,就能轻松赚取商品房升值而带来的超额红利。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当初的查处也只能是无果而终、无功而返。
因此笔者认为,该《规定》的出台,对未来商品房市场,尤其是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和“降房价”毫无关系。
商品房明码标价,和“降房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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