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砸爱车不值得提倡 维权难如何改变?


    

怒砸爱车不值得提倡 维权难如何改变?
黄少华

    正值“3·15”期间,一辆号称价值高达400万元的兰博基尼跑车在青岛被公开砸毁,此事很快在微博上被疯狂转发,昨天,数十家媒体跟进,车主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
    据车主韩先生说,这辆跑车产于2003年,是一家日本客户赠送给他们企业的,去年9月份办完了入关手续,在去年11月29号发现车辆出现了发动机不打火故障,随后与兰博基尼青岛销售店联系,并由销售店委托的维修服务商拖走。纠纷也随之而来。而当地经销商则认为,车辆存在的问题是由于车主改装不当所致,所以4S店不予赔车。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韩先生选择在“3·15”当天,将这辆超级跑车砸毁。只可惜,车主的做法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同情。一些人认为,车主这种做法太过激,不排除有作秀嫌疑。而多数人则认为,砸车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暴殄天物。 
    排除关于作秀和广告嫌疑的讨论,消费者在汽车产品和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后究竟该如何维权,是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这么多年来,经常能听到“牛拉宝马”、“怒砸大奔”等案例,而更多的消费者则是维权没门、投诉无路,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消费者的正确维权意识还不强,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的社会法制还不健全。而正是法制的不健全,导致消费者无法有理有据的正确维权。
    去年“3·15”期间,笔者花了数月时间,跟踪了牧马人自燃事件,对组织和参与维权的车主进行采访,并采写了《一个主动召回案例背后的艰辛维权路》。尽管最终克莱斯勒对该批次的牧马人进行了召回,但没有人高兴得起来。维权的车主身心俱疲,完全没有成功的喜悦,而笔者也发出了“维权为何如何之难”的感慨!
    的确,对于绝大多数中国消费者来说,维权实在太难了。笔者曾乘坐国航航班,因各种原因被滞留,整整花了24个小时的时间才从广州飞到北京。国航的值班经理在面对众多不下飞机以示抗议的乘客承诺会给予赔偿,结果,等我们下了飞机以后,值班经理们如鸟兽散,并留下一句话让我此生难忘——“你们可以去告呀!”
    我们当时群情激奋,发誓不把国航告倒誓不罢休。然而,当我们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各奔前程后,我们的“诺言”就注定无法实现。我们甚至没有互相联系,因为大家实在太忙了,而且告赢国航这种巨无霸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我们赔不起时间成本。——这一点,我们信誓旦旦的时候又何尝不知呢。
    汽车也一样。作为个体消费者,在汽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经销商把皮球踢给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说是你个人问题,检测机构不受理个人业务,监管机构说要同一批次出现相同问题才能启动调查,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奈之下,只好选择放弃。
    “很多消费者不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的启动程序标准,因此在投诉后经常出现没有被受理的情况,最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代理,否则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曾代理牧马人自燃一案的知名律师冒晓光认为,举证难、取证难和立法滞后是挡在消费者维权路上的“三座大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把条例改成法,我国汽车产品的召回问题就难以突破。
    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我国共召回近440万辆汽车,2010年我国汽车召回的总数累计达到117.7万辆。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各方压力下的被动召回。“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只有条例没有法,是中国很多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感到困惑和无奈的根源所在。”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终于表示,法制办对汽车管理召回条例的出台非常重视,这一条例计划今年出台。另据最新消息,历经7年“难产”,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目前大多已收到汽车“三包”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三包”法规正式出台时间可能是今年8月。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召回管理条例,还是“三包”法规,在举证难、鉴定机构缺失、配套法规和相关标准缺位等实施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都很难在短期内有效改变目前中国消费者维权难的局面。“光靠一个召回条例远远不够,而是需要一个体系化的维权机制,一个专业的汽车监管部门,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汽车消费环境。”
    在大环境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3·15”也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公众对“3·15”寄予厚望,希望“3·15”能为自己维权;另一方面,“3·15”又像雷锋,早上来,晚上走。也许用不了多久,人们又会忘了“3·15”,锦湖轮胎也会继续大行其道。就像“3·15”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改变,从自我做起。怒砸爱车,不仅是一种无奈,更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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