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00万”,谁在用舆论为刘志军开脱?
今日《大河报-大河网》一篇题为《媒体称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查实受贿额约300万元》的文章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对照前几天同一媒体发布的消息,真是令人玩味,该文写到:“接近司法系统的知情人士称,目前查实的贿赂金额约在300万元上下,而刘志军收取的回扣比例约在2.5%,至于工程回扣的总额,目前正在核算中。不过,截至发稿时,官方尚未证实这一消息。”
现在的媒体真是大胆得令人乍舌,虚假的新闻类文章频频出现,只要能抓人眼球,连针对一个正部级官员的“官方尚未证实”消息也敢任意发布,外国人指责中国新闻自由管制,纯粹是胡说八道嘛。
最令人难以辨别的是,该文开篇即说明是“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而就在几天前,《中国经营报》还有一篇关于刘志军案的报道,标题却为《铁道部刘志军或涉高铁腐败传其拥18情妇受贿10亿》。也就是说,刘志军在5天前被怀疑受贿10亿,而5天后就变成了300万,《中国经营报》如此发文,完全是自打耳光,该报的信誉难道是狗屎?
大家知道,李志军作为铁道部“掌门人”刚到第九个年头,作为铁道部实权人物,更是有十几年的历史。在他执掌铁道部后,也是中国铁路投资最多的时期,2008年金融危机时,4万亿计划中,竟有2万亿流向铁路建设;今年,全国铁路又安排建设投资7000亿元。
笔者以为,刘志军受贿对象,应该不止山西籍女商人丁书苗一人,除非他俩有着特殊关系;更不会仅限于丁书苗公司的招标项目,其他招标项目他也会借机捞好处。
而按照前文“刘志军收取的回扣比例约在2.5%”这一说法推算,受贿300万,仅涉及到标的为1.2亿元的采购案,仅为近几年铁路投资额的几万分之一。从这一点来看,铁路系统堪称中国的一片净土,可谓中国廉政的行业楷模。
但如果刘志军还接受了其他人的贿赂,牵扯到其他项目的招标,如果按照2.5%的回扣比例,那涉案金额可就是天文数字了,至少刷新中国贪官涉案记录不在话下。
刘志军涉案金额如果果真只有区区300万元,在贪腐现象较为严重的当今,还真不算“大贪官”呢,虽然他是正部级官员。
我们不妨来一个横向比较。同为正部级的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在几年任职期间,受贿近2亿,是300万的60倍。
我们再来一个纵向比较。刘志军胞弟刘志祥,凭借刘志军的官威,从养路工到火车司机、人事干事、纪委书记,再到汉口火车站的副站长、站长,并很快升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就这样因“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得来的“官位子”,刘志祥也敢用来大肆敛财。刘志祥因身负命案而牵扯出贪腐,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最终在刘志军大肆向湖北铁路系统投资的影响下,2006年被判死缓,据说很快就被减刑为无期徒刑,现在已是有期徒刑了。
处级弟弟刘志祥涉案3000万,正部级哥哥涉案仅300万,也显示出刘志军真的不算太贪。
刘志军被查的消息是2月12日公布的,他2月8日还在安徽阜阳视察铁路“春运”情况,几天时间就能搞清楚一个正部级官员的涉案金额,办案人员也太神了。即使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查清刘志军的所有问题,但案情也必须由中央来发布,办案人员擅自透露案情,肯定是严重违纪。
因此可以肯定,无论刘志军受贿10亿、有18名情妇,还是仅涉案300万,统统都是“假消息”。
而这些“假消息”的发布,不能排除有人在背后推动,以舆论的影响力,来为刘志军开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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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查实受贿额约300万元
铁道部刘志军或涉高铁腐败传其拥18情妇受贿1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