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限购”?简单地理解应为,该类商品属紧缺。那么市场上凡属紧缺类商品,谁能举出它的价格是跌的呢?应该没有!所以在“限购”情况下,我的观点,买房应更坚决。
一个真正自住的人,首先的观念是,买房是一种消费行为。所以其决定买不买房时,应只关注即时价格是否能承受,至于以后涨跌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关注。所以当有人问我,目前该不该买房时,我的回答:只要是自住随时随地都可买。再说了,目前政策也只支持自住性买房,其它的一律打压。如你所如,既有政策支持,又属消费行为,买房又要有基本权利,如此情况下,你为何不买呢?
讲来讲去无非又是一种“利”在作怪吧?眼睛盯在了房价涨跌上。开头本人已提到,全球范围之内还没人能举出凡“限购”商品,它的价格是跌的。那么房子目前属“大限”的情况下,它为何又会跌呢?果真跌的话,还用得着“限”吗?这其实是一种理解上的差异,存在于调控方和理解方之间。调控方一直以来从没有认为过调控会使房价下跌,所以以前调控措辞都是“抑制和遏制”房价。
即使在今年大限的情况下,作为调控方也没认为房价会下跌。北京15条有人解读为很严厉,但从调控方所反馈的信息看,仍认为房价不可能跌。所以政策强调,凡逆市大幅涨价或定价过高的楼盘,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用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的话说,如果一个项目的成本每平方米为1.5万元,而实际销售时达2万元,那么土地增值税就按5000元的一定比例征收。同时陈志进一步强调,所谓的定价过高或涨幅过大,其实际如综合成本原只为1万元,而实际销售时恰达到了3万元。这样楼盘就要实施差别化了。
从以上这一措施说明,作为调控方,仍不认为调控会使房价下跌,所以要限制涨幅。其次,虽房价大幅上涨已成历史,但开发商仍可有一定赢利率。同时说明,未来房价涨多涨少取决于成本。也就是说,土地价格如仍上涨趋势,那么房价会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