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价值中国某个人网站上看到了一篇关于评论高校学术腐败问题的文章,颇有感慨。 原文如下:
解决大面积学术失范问题已是当务之急
——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宁教授
本报记者 王 淼
2010年以来,从南京大学教授王彬彬指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的著作涉嫌抄袭,到网友Isaiah举报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早年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存在抄袭嫌疑等,有关学术不端问题屡屡见诸各种媒体。近日,本报记者就端正学风问题采访了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
学风问题三类情况要分清
记者:在您主编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中,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问题进行了区分和界定,为什么要将学风问题区分为三类呢?
王宁: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都属于学风问题,但它们的性质和程度是不同的。我们对学术失范的定义是:“指技术层面违背规范的行为,或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而违背行为准则的做法。如:数据核实不足、文献引用出处注释不全等。”这些问题多半产生在进入学术研究领域时间不长的青年学者身上,产生的原因大多是责任心不强,对科学研究缺乏严谨的态度,不经心、不在意,不知道厉害。也有严重一点的就是有虚荣心或私心,在个别问题上有意隐瞒出处,不作注,让别人以为是自己想出来的;或以翻译的出处冒充原始出处,让人以为直接来源于外文原著。这些问题比较普遍,程度也相对较轻。学术不端也称“不正当的研究行为”,情况就很严重了。指的是“学术共同体的成员违反学术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指南》举出了一些例子,如: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假造文献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违反正当程序和放弃学术标准,以学术评价为名进行商业目的的炒作或推销;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或者报复等。至于学术腐败,是针对学术权力行使中出现的问题,指滥用学术权力的行为,有些人有学术管理权,例如书记校长和基金管理人员,有些人有评审权,如一些权威的专家。只有他们有可能产生腐败;没有学术权力的人与这一条是无关的。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和处理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在谈到学术规范问题时,常常发现采用概念混乱的现象,这意味着对有些问题的定性不准确。为了避免定性错误造成处理问题失当,误伤了一些正当的学术活动;过严处置了一些因为无知而犯错又承认错误、愿意改正的好人;也免得有些动机不纯、利用学术谋名利或不择手段专事恶性竞争的人文过饰非,避重就轻,对一些现象加以界定是有必要的。当然,即使有了界定,遇到实际问题也不是靠几个条文就能完全判断,一些执行机构还要定一些细则才是。
记者:您认为经过这些年的工作,学风问题是否有好转?
王宁:这要看哪方面的问题。这些年大案要案仍然不断,主要是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行为屡禁不止,有些还相当严重,案情也千奇百怪,确实不能说“好转”。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大面积上的学术失范情况确实改进较多,起码范围是缩小了。我在有些高校和同行们一起议论学术规范问题时,不少人都说:“过去太不重视,这两年强调后,无意之间的错误不会再犯了。”也有些导师说:“有时候为了提携后学,主动或同意在学生文章上署名,这两年看见别人出了问题,反省自己,确实有点‘后怕’。才知道这样做并不是对学生的爱护,署名一定要慎重,署了名就要负责任”……这些反应都说明,中国知识分子中确有极少数无行无度、寡廉少耻的败类;但大多数的学术失范问题还是由于不了解、不重视和缺乏对学术的敬畏。教育对这些人是有作用的。至于那些明知故犯、贪名逐利、损学利己的学术不端,那些恃权无恐、胡作非为的学术腐败,原因要从社会风气和监督制度上去找,已经不是纯粹的学术问题,也不是仅仅由学术界所能解决的。这些年有些十分严重的案件,犯事的证据无容置疑,居然打官司还能胜诉;有些学者告诉我们,他们身边作大案的人,这边宣布惩罚,那边又悄悄上任……法律、纪律都不能惩恶,这难道能怪学术界无德无能?所以,我一直认为,我们编写《学术规范指南》,不可能直接遏止大案要案,只是希望大面积的学术失范问题能够逐步减少,希望大多数的学者养成诚信的习惯,认清自己的责任,坚守学术道德的底线。这样,才能让那些严重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浮出水面,受到谴责以致惩处。
学术研究必须坚守道德底线
记者:您认为造成学术失范行为大量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宁:这个问题我认真想过,有一个大致的看法,但不一定很全面。我觉得,中国知识界对学术规范不重视,从社会原因看,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我国历史上的封建文人自古以来就重师承,不存在“知识是一种财产”的观念。古代的经史之学是一代代的学者在传承中不断补充完善的。比如李善的《昭明文选注》、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很难说是李善、段玉裁个人的成果,他们是饱学之士,有自己独特的创建,但相当一些内容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总结归纳,甚至有些直接运用了前人的证据和结论。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本不是个人之担承。“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的概念,从根儿上说,是私有制的产物。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完全继承中国传统的“师承”,或完全引进西方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知识产权”观念,都不一定适合现代中国社会的情况。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学术现象,既要入理,又需合情,孰对孰错,往往产生争议,有时候也要费一番周折。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理论问题需要探讨。但是,我们对待浮躁的学风问题态度不能仍然是浮躁的,要脚踏实地认真、深入地去探讨解决办法。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学风问题一旦发生,通过一般的法律程序难以公断,通过行政管理机构不可能抑制权力,那就需要创建权威而有效的仲裁机构,让学界和社会投诉有门,惩治有力;可是这个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地方和单位保护主义使裁决者在是非面前毫无原则,很多大案要案不能及时处理,或者迫于压力明里处理了又暗中姑息。大人物的大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严,就会给一般的群体带来侥幸心理甚至仿效心理,学术风气怎么能好得起来?但是对个人来说,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成为学风不正的借口。在精神创造层面,怎样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处理今人与前人、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大的是非、总的原则、道德底线是古今通达、中西不悖的,没有人敢说自己不知道。知道了还要去违背原则,去触线越线,犯了事去埋怨社会,是不应该的。
记者:您刚才说到学术共同体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学术共同体?是不是大家一起搞学术研究就是学术共同体呢?
王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不是说我们都搞一种研究就叫学术共同体。在《指南》里,我们确实说“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工作者,通常被称为某一或某些学科的学者、专家或专业人员。”但是前提是前面那几句话:“学术共同体是有共同价值追求和利益取向的学术研究群体,是一个民主的、合作的探索真理、自我纠错的群体,也是以诚信为基础、以自律与他律为保障的科学活动群体。”这样的群体并不是很容易形成的。在现实中,学术共同体是否能对学风建设起到应有的作用,是否有凝聚力的,和这个领域的核心人物有很大关系,有一些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大家信服的核心人物起作用,学术共同体就容易形成。有些国家是用专业学会来保证学术共同体的作用的,目前我国的有些学会还起不到这个作用。
处理大案要案,让大面积学术失范逐步缩小
记者:对于开展正当的、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您有什么看法?
王宁:在学术规范的确立与完善过程中,开展实事求是、生动活泼的学术批评,不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有几种情况,都不是正常现象:一种是不与人为善,动不动就采用攻击的言辞,甚至蓄意把同行搞臭搞倒。同事甚至同学互相在网上谩骂,这种有辱斯文的事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其实,有些小的失误师友之间完全可以直言相告,说不通了再动用公开的批评,也应当是商榷的态度。被批评者不同意可以解释,解释不通也可以公开反批评,当然还是商榷的态度。另一种相反的情况就是无原则吹捧,自我吹捧,相互吹捧,奉命吹捧甚至有酬吹捧。除了这两种极端的情况外,更有一些把学术批评当成进阶工具的动机不纯者,这些人专门批判名人、挑战名著,语出狂言,胡乱挑剔,有人反批评,就以“学霸”“压制”掷回,或者以“侵犯名誉权”反诉批评者。这些人中有的连基本的专业知识都没有,却动不动就说自己是“XX定律的发明人”“XX学说的创始者”,干扰得专业领域无法正常讨论问题。学术批评弄不好也会出现冤假错案。有一条非常重要,那就是学术面前人人平等:权威当然不能压制青年学者,年轻人也不能以“反权威”为名来堵住资深专家的嘴,不听劝告。当权者犯了事当然应当揭露、惩处,但也要允许申辩,讲求事实,分析原因,定准性质,也不能冤枉人。
记者:现在大家对学术不端的问题都很关注,您认为改进学风怎样才能做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王宁:对这个问题我有三个想法:第一,我认为现在解决大面积的问题是第一要务。哪个国家、哪个领域没有坏人?毕竟是少数。大家对教育界和科学界的坏事更痛恨一些,是因为爱惜这个在大家心目中引为“神圣”的领地。处理大案要案也要从保护学界的纯净,教育大多数学者的角度出发,不处理这些大案要案,就会有人跟着学。处理大案要案不是要搞倒几个人解解恨,是为了明辨是非。我认为,比大要案重要的是解决大面积的学术失范问题,要让大面积学术失范逐步缩小,直到成为个别现象。第二,要逐步解决大面积的问题不能搞“马后炮”,学术规范关键是要做好养成教育,一走入高等学校,就要接触专业了,到了硕士阶段,学术就要入门了。不要等到出了事再找补,要一开始就注意让年轻人把学术规范当成天经地义的事,从知道到熟悉,从熟悉到养成习惯,我们的学术才能清明,学者才能有责任心、羞耻心。《指南》应当首先用在养成教育上。第三,要上下结合,做一点实事。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高校老师,之所以积极参与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的编著,是因为我认为中国的事情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容易做好。我们在第一线工作的人看见问题不说真话,或者光发牢骚不做事,都是不应该的。具有管理职责的人,立了项不宣传,天天说重视大面积的问题又不去解决,明明有制度问题又不改进,也让我们很无奈。我也不赞成动不动就全盘否定,要相信绝大部分学者都是比较自律的,很多管理者也是具有“学术清明”的理想的,关键是做事,不要用浮躁的心态去解决浮躁的问题,相信事情总会向好的方面发展的。(发表于中国改革报2011年1月21日)
原文转载至此。
与此,我刘鹏举个人谈谈自己的看法,如下:
搞学术的人工资应该像当年阎锡山办学时代那样,教师的工资是县领导工资的十倍至二十倍才行。这样,你经商的当官的拉你的关系,我搞学术的搞我的学术以赚得比社会其他人远大的工资来平衡,人们通过互相利用能办的事,学术人通过钱也能办到,这样,就避免其想着生活搞学术的尴尬场面。学术性人才只是在他人发家致富的思念程度上走了岔路,如果他们在经商领域想着过日子,可能距离富翁的差距会渐渐缩小,然而他们却想通过搞学术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在中国行不通。建议数说学术腐败问题的一些文章少些对教授个体的责备,多些放眼于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思考或对整个官办教育的刚性要求的理性思考。
制度这个操作系统的不完善,才表现出运行在制度即操作系统下边的个人应用软件的不完美,进而表现出不合大情理(但合乎小情理)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