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颜村铺乡中心校

 

 

 

 

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颜村铺乡中心校

 

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广大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濮阳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范县教育局城乡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教育实际,特制定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乡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从201110281220,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1028115。结合我乡教育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安排各中小学(幼儿园)等进行自查自纠。

  (二)整治实施阶段:1151210。乡中心校将结合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符合标准的中小学食品违法行为,开展在校学生及儿童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111218。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校校长要对学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全乡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要明确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做到责权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二)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中小学(幼儿园)责任。要组织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认真学习有关食品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诚信、质量和安全意识,坚决纠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生产、加工、经营中小学食品,保证全乡中小学食品安全。

    (三)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中小学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饮食摊点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捣毁窝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中小学生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要吊销其有关证照,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处理。凡学校食堂一律按“标准”改造,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否则令其停止营业。凡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学校要加强管理,令从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所购食品原料一律登记留样;卫生条件等各方面符合学校要求。坚决查处和取缔校内无证经营小卖部。结合有关部门,治理学校周边食品经销点。个别学校校门口存在私人食堂及小卖部,学校不易管理,要结合有关部门出面干预,加强学校周边治理,消除学生食物中毒隐患及食源性疾病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校会、班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者、家长及学生、儿童食品安全意识,科学引导消费者选用优质安全的儿童食品。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食品安全、人人重视学生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食品安全的校园氛围。

  (五)及时沟通信息,总结整治成果。各学校每半个月报送一次有关整治工作情况。在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乡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各学校整治工作总结请于20111210前以书面形式报乡中心校。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