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971年美国五角大楼越南战争机密文件遭泄露事件相比,维基解密网站(Wikileaks)披露92000份有关阿富汗战争的机密文件在国家安全和新闻自由的编年史上是否事态更为重大,已引起了人们的一些争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现今的科技严重限制了政府反击泄露事件的方法,但同时也提供了未来防范泄露事件的一系列工具。
面对维基解密网站不断泄露机密文件,以及对这一事件的媒体广泛报道,美国政府的态度有意表现得很温和。政府官员已然断定,泄密文件已是覆水难收。政府表示这些文件没什么好看的——大部分内容公众早就知道——的同时,强调了对泄露事件的不悦,仅此而已。而对于遭泄露的军事报告,五角大楼则暗示,这些报告当初被划定为机密时,其内容并未被看作是完完全全的真实记录。
而1971年五角大楼文件遭泄露时,相关行政部门可没有像现在这样逆来顺受——泄露方《泰晤士报》尽管高喊新闻自由,强烈辩护其新闻报道权,但对法庭解决这场争议表示了认同。随后,法庭的一纸强制令使《泰晤士报》停止了泄密。但《泰晤士报》含蓄地表示,美国政府以司法的名义决定了哪些秘密文件不能公开。(当然,当时的《华盛顿邮报》拿起接力棒,继续报道了一些五角大楼文件,随后卷入了一场诉讼中。)
由于维基解密网站的服务器在瑞典,其主要创始人也不在美国境内,在现实情况下很难对其提起诉讼。在理论上也同样如此:其创始人似乎并不在乎美国法庭对其行为发表什么看法。令人惊奇的是,维基解密网站还在使用Web 1.0。尽管人们对维基的开放和共享怀有一丝敬意(每个人都可以在维基上发布和编辑信息),但其越来越响的名声还在于,维基只是简单的接收和发布信息,使用的技术和服务器配置在过去的10~15年内从未改变。但互联网这个大环境变了,1971年政府对付泄密行为的手段已不适于现在这个年代了:信息一旦外泄,各家网站就会跟风报道,外泄信息还能够自行传播到其他网站上去。维基解密称自己并未公布所有秘密文件,这是预留给自己走到困难境地时的一丝希望:若通过瑞典的一纸法令,甚或一场恶意网络战,破坏维基解密的服务器,那么更多的泄密就可能通过其他平级网站接踵而来,而到那时,就没有中间调停的回旋余地了。(维基解密称其保留有一些文件,以便最小化“附带损害”。)
这种附带损害是什么样的呢?比如,那些军事机密报告的情报人很容易就能找到,他们可能会遭到报复。考虑到这种损害,美国政府非常明智地表明了这些文件没那么机密,但它们的泄露可能确实会损害国家安全,以及有些人的人身安全。这种情况对双方来说都很糟糕。现在,人们很容易对此感到迷茫:在民主制度下,有些信息也有保持机密的必要性。
那么,长期看来,美国政府应该如何解决泄密问题呢?其中一种方法是找到并起诉泄密人。数字文件很容易流通。机密文件,越多人有查看权,越有用。进一步限制文件查看权就是在利用情报共享进一步恶化泄密问题,而一种解决之道就是动态数字水印技术。一个政府官员对一份文件的看法可能与一般人的看法有些微妙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这并不改变这份文件的用处和意义。若这份文件遭到泄密,其泄密本身就能够帮助鉴别文件的上层来源。这种技术称为隐藏水印技术,是一种中期技术修复,它会给泄密人以警示,使他们明白自己有可能被发现并面临后果。(政府依据泄密文件的数量,以及泄密文件中未被泄露的内容,就可能推断出谁是泄密人。)
更重要的是,人们似乎已有共识:太多信息被定为机密,保持机密的时间也太长。越来越多不会威胁国家安全的文件被贴上机密标签,机密文件管理人就越来越觉得机密和非机密文件之间没什么差别。更糟的是,泄露文件还是政府惯用的一种策略手段。遭泄露的并非全是机密文件,但这种手段被政府高层用的越频繁,越难使秘密应该被保留成为一个伦理问题。过度的机密化加上“官方批准的”泄密,对于双方来说又是一场灾难。
这表明,若定级机密是例外而不是常规,是威胁国家安全的少数信息如情报来源(如谁告诉了政府这个秘密),情报手段(如政府如何隐秘地监视敌人),核炸弹秘密等,定级机密才更有效果。(考虑到外界已知的核炸弹信息,核机密文件甚至都有些保护过度。核扩散的最大障碍在于获得物理材料,而非核技术。)
最后:给想要保护重要秘密的组织或机构一个告诫:你展示给世界的形象和自我的真实形象之间,距离已经越来越小。真相,或者说真相的一大部分,都将浮出水面。从整体来看,这是件好事。那些害怕开放环境的人是那些爱搞地下活动的人,对他们来说,公共讨论是场威胁而不是机遇。长期实力在于基于事实的说服力,而不是小心伪造的谎言。
乔纳森•兹特恩是哈佛法学院的互联网法律学教授,也是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创建人和教学主任。
维基解密教会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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