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预算只是公众参政的一个新突破点,未来公众参与尤其要凸显在社区创新公共动员机制与公共政策的早期制定上。
近日,浙江省明确提出,要推行“参与式预算”等基层新做法,以提高政府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11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说,这是“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
参与式预算,就是某些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公共预算,不是使用行政部门自己立项编制的方式,而是公开进行预算方向的公众咨询、接受公众与社会团体的立项建议、进行预算立项与预算计算的公众或社会团体讨论、预算立项竞标化、预算执行过程公开化与接受社会组织监督、预算执行成果实行公众评估或将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
预算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关键,参与式预算的推行使得公众、社区组织、社会团体等,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借助财务支持的方式,得到了更有力的保证。但,在参与式预算的推行中,以下三个问题特别需要重视:
需要适当的社会动员。参与式预算的参与才能充分,这一社会动员是说在基层与社会群体面中,要广泛借助于新的社区服务、社会教育、公益推动,而产生更多的公共活动、公共服务与更高的参与兴趣,并在这样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公众意见交流与新公共人物的产生。
注意社会相关利益集团参与的平衡性与全面性,而不是简单地让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得到过偏的体现。比如,相对而论,企业家的意见比较白领、蓝领更容易得到体现;市民的意见比较流动人口更能得到体现;年轻网民的意见比较中老年市民的意见更容易被听见。因此,需要设计出平衡参与的多元机制。
需要在实验的基础上,找到不断优化的工作流程。由于预算制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预算编制的参与与监督,未来更可能由更具一定专业性的公民公益问政团体与社会中介组织来担当。
参与式预算只是公众参政的一个新突破点,未来公众参与尤其要凸显在社区创新公共动员机制与公共政策的早期制定上。在这个方面,特别需要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在社区层面,鼓励更多的公益社会服务的进入,支持外部社会工作与内部社区居民的组合社区服务的创造。
党政部门、民意机关应鼓励更多的公益团体与社会团体收集民众意见,作为施政的依据。
尝试对利益争议比较大的决策项目进行公共政策辩论与开放式讨论,鼓励与尝试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与社区和社会利益组织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机制,加强其民意代表功能,使其参政议政功能更有直接代表社会利益的特性。
在参与式工作的过程中,这样的做法将会推动基层社区服务上一新台阶,并为目前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提供新的发展动力与公共人才准备。
参与式预算是公民参政的新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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