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国外长杨洁篪在第6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了讲话,其中专门谈了中国的对外援助。杨洁篪说,中国已免除了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380笔债务,并将对非洲一些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95%商品零关税的政策。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已完成了2100个援助项目,包括援建学校、医院,并在不同领域为这些国家培训了12万专业人才。中国已决定对非洲之角饥荒受灾国提供4.432亿元人民币的紧急粮食援助和粮源现汇。
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相互援助,特别是富者援助穷者,强者援助弱者,应该是人的善性的自然表露,也是整个人类延续和繁荣的必需。所以,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他国的民众进行力所能及的援助,既高尚又是责任和义务;既是他人生存的需要,也是自己生存的需要。因为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不发生生存危机包括生命危机而需要求助于他人。
但是,这种相互援助是有条件或前提的。它应该保证这种援助是同舟共济的,援助者和受援者都能获得起码的生命安全和最低限度的幸福感。如果一味盲目地追求高尚情节,让一方受痛苦和不幸去改善另一方的困境,甚至让一方失去生命以拯救另一方的生命,这样的援助就毫无意义。这样的援助当然包括国内的人与人之间和本国与外国的人与人之间的援助,例如慈善捐助。
但本文只论述国与国的对外援助。杨洁篪在联大会议上所谈中国的对外援助恰属这一范畴。笔者绝不反对政府实行某些必要的对外援助。但这种援助应该依据以下基本原则:1、只为帮助受援国的贫困民众摆脱死亡或痛苦威胁,尽拯救他们的微薄之力,不应有任何政治意图或经济利益考量。2、应量力而为,先国内后国外。3、与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援助为主。4、应以受援国政府保证援助资金和物资直接用到有益于民生和解困济贫的项目为前提,不应以“不干涉内政”为由,听任受援国政府处理了事。5、外援对象和额度应该向本国民众公开,接受民众监督。
以这些原则来衡量,我们的外援,无论过去和现在,都存在大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把和自己具有同一政治制度和价值观,或在外交上支持自己的“政治盟友”作为主要援助对象。为此,即使自己倾家荡产,自己的民众成群地死去,也不惜从金钱和物资上源源不断地援助他们。例如,上世纪50—60年代之交的大饥荒时期,国内大量农民正在挨饿和死去,政府却不愿将尚有超百亿斤的库存粮食拿来拯救农民生命,反而将它拿去援助社会主义兄弟国家或第三世界盟友。
改革开放前的前三十年,我们一直实行历史上罕见的票证供应制度,给民众供应的油票少到一钱之重,布票少到一寸之宽(笔者现在保存了众多这类票证)。据香港历史学家冯客9月29日出版的最新专著《毛泽东的大饥荒——1958—1962年的中国浩劫史》说,当年饥荒死亡人数是4500万人。刘少奇也说过,当时出现了“人相食”现象。就在这样一种极为悲惨的背景下,我们还援助那些同我们站在一起的“小兄弟”国家,这是出于政治和外交的需要,即政治和外交交易,完全失去了援助的涵义。
后果呢?一些受援国政权,要么被国内民众推翻了,变成了民主国家,要么受援物资和资金成了受援国统治者和大小官僚的囊中物,统治者被喂肥了,民众则依旧一贫如洗。
目前接受我们大量援助的社会主义盟友少了很多,只有屈指可数的二、三个。但对发展中国家的铁杆盟友的援助国数量和资金物资额度仍然很大。它仍然是中国民众一个极其沉重的负担。而我们的对外援助仍然没有摆脱原有宗旨和动力。杨洁篪一方面想通过联大会议吹嘘中国对外国的慷慨援助,宣扬中国的国际主义精神,同时又不敢说明中国各项对外援助的具体数量和金额,担心激起国内民众的愤怒和反对。因为这些援助金额很大,又未真正用到受援国的贫困民众身上,而是受援国统治者食之不尽的一块大肥肉。
要着重指出的是,我们现在的外援虽然不再像毛泽东时期那样听任国内民众大量饿死也要对盟友施援,但仍有不顾国内部分民众的死活,拿纳税人的血汗成果去国外作交易。例如免除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380笔债务,政府会赢得表面上的大仁大义之誉,取得受援国统治者的政治和外交支撑。但这是建立在国内还有几亿甚至上十亿民众严重负债,他们因此而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以至贫病交加,走投无路,而不得不去行骗、偷盗、拐卖、卖儿卖女、抢劫、杀人,直至自杀以了结痛苦和不幸的基础上的行为。
这并非夸大其词,丑化我们的社会,它是摆在每一个有良心良知的人的面前无数千真万确、活生生的事实。任何社会和人群中,总有一些天性好吃懒做,坐享其成的人或靠非法手段活着的人,但无法否认,我国绝大多数的社会悲剧和坏人坏事,都是社会不公、机会不均等、弱肉强食、政府失职等造成或逼出来的。不妨随手捡来以下事例为证。
38岁的陈之斌是四川万洲人,在武汉打工14年了。2007年与武汉女子吴利军相识结婚,两年后生下儿子。现在吴利军被诊肝硬化后期,陈也面临中耳炎引起脑部感染的威胁,两人处于严重的生存困境和生命威胁中,不得不公开向《长江商报》求助,愿意将一岁的儿子送给好心人收养,让他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和未来。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9月27日《长江商报》报道,一位来自黄冈患有食道癌的流浪汉,在武昌区大成路流浪期间无人照顾和过问,只有一位好心的陈女士在气温陡降时给了他一些衣服和一块海绵御寒,有时给他点稀饭吃。该女士曾想给他车费让他回家,但他怕拖累家人不愿回去。没两天,流浪汉就死在一个废弃的商铺里。多么可怜的人!多么痛心的社会悲剧!
2010年12月,湖北英山县陶河乡福利院68岁的储应运因触怒福利院管理员而被吊捆,最终冻饿而死,孤独地死在零下一度的寒夜。施虐者丁从建就是管理员兼院长,只读过三四年书,没接受过任何相关培训。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政府不给福利院钱,要自筹资金,老人多,管理员少,更没钱去聘请专业管理人员。
最可怕又可悲的是,很多人靠抢劫或故意犯罪以便进监狱来拯救自己的生命。出生湖北天门,随母来到孝感的青年秦刚强因治结核病引发精神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秦母坦言,她在农村一年收入仅一万,根本无力支持秦刚每年好几万元的医疗费,秦刚就想“从银行抢足够的钱,判个死刑,或者是当场被击毙。如果死不了,还可以在监狱治病。”
10月1日《长江商报》报道,为筹钱给儿子治病,男子朱某谎称有大量废铜出售,诱骗回收站老板筹得7000余元现金后将其杀害。9月30日,武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因抢劫罪被判死刑。
一个更普遍的社会悲剧是,因贫病交加,无法生存或无意生存下去,用自杀以了结不幸和痛苦。2011年9月19日和29日,武汉市就有一名20岁左右的青年和一名30多岁的女子拒不听人劝慰,趁无人注意之机猛撞急速飞驰的火车和故意冲入公交车车轮底下,当场身亡。他(她)们之寻死,要么是无力生存下去,要么是得了不治之症,无法生存下去而早日了结一生。
请注意,我随口说出的这些,只是我居住的武汉市一地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在全国各地绝对普遍存在。而且我还没有提及全国各地存在的“癌症村”、“肺病村”、“尘肺村”、“艾滋病村”,那里的人正在以家和村为单位成群地死去的凄凉悲惨状况。故中国弱势人群中的贫病交加,生存困难,生命难保,绝不是个别的少数的局部的现象,而是相对普遍和严重的现象。我们绝不能因为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汇储备世界第一,等等,而认为我们已经普遍富裕了,大家都幸福或相对幸福了。事实绝非如此!我们千万不能被这种表面现象或假相所蒙蔽和愚弄。只要看看0.4%的家庭掌握了70%的国家财富,就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状态了。我国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这就是多数民众相对贫困,相当部分民众贫病交加,难以生存的根本原因。
国内相当多的国民处于如此不幸的生存状态,而政府却如此大手笔地慷纳税人之慨,无偿或低息地援助外国,当然是纳税人不可理解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外援的大头实际上落入了受援国少数统治者的腰包,而其真正的穷苦人只不过食了一些残羹剩饭。叫国内民众岂能容忍!
某些决策者应该清醒地认识,以国内民众的血汗钱去养肥外国统治者和少数穷人,虽然会取得他们的欢心、赞扬和政治外交支持,却露出了对自己穷困同胞的冷漠冷酷和见死不救的面目,必然失去民心,酿成更深的社会矛盾和对政府的仇恨。既无法显示道德高尚,更使自己在政治上大大受损,包括国际舆论上的贬损。实为得不偿失。因为谁都容易看出,那种不顾本国民众死活而对他国慷慨施援的动机——用纳税人的钱,换得他国政府和民众的政治和外交支持而已。笔者估计,我们每年的外援总额起码在千亿元以上,只要从其中拿出20%用于国内解困济贫,就可大大减少我们的社会悲剧,拯救无数的生命。
事实上,我们的主要外援对象一直是所谓发展中国家的专制独裁国家,其最高统治者多数是在位二、三十年至半个多世纪的家族世袭王朝。他们以代表全体人民利益之名,行个人和家庭搜刮全民脂膏之实。而这些国家对我们的支持同我们的弱势人群并无实质上的利益联系。相反,它直接间接地损害了我国弱势人群的利益,扩大了政府与民众的鸿沟,加剧了国内社会的不和谐。
所以,笔者一方面奉劝某些决策者及其智囊们冷静反思,放弃政治性外援,实行普世价值的有条件的外援,先国内后国外,量力而为。另一方面,民众应该认识,某些决策者所以能实行与民众利益无关的政治外援,在于他们的权力不为民所授,不为民所监督和制约,所以必须坚决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民。
本文来源:上海小木 博客
不顾国民死活的“外援”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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