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步伐不宜太大。吴晓灵认为,小贷公司可以把贷款打包卖给银行,转做贷后服务,赚取贷款的管理费用。
针对近期爆发的温州民间借贷问题,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国不缺钱,缺少的是一种机制即将钱引导到有需求地方的渠道。”吴晓灵举例称,2009年与2010年,中国新增信贷量分别为9.6万亿和7.9万亿,而今年新增信贷的目标将控制在7.5万亿。即使如此,中国金融机构仍有很强的贷款冲动,巨量的民间资金也在外游荡,一旦“开闸放水”,中国经济将面临更高风险。
“与货币政策松绑相比,目前更重要的是对巨量资金的引导。让资金有地方投资,让想投资的人有地方筹资,将资金引导到实业中来。”吴晓灵认为,应该打通筹资与投资渠道,而小额信贷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资金引导方式。
吴晓灵是在10月18日的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第七届联盟年会暨2011年中国小额信贷高峰论坛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系列活动上发表上述看法的。
而针对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小贷公司,吴晓灵表示,“要抓住机遇把危机变成时机。”
同时,吴晓灵也警示,“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违法违规”是小贷公司的生存之道,“高压线不可突破。”吴晓灵建议,东部地区小贷公司放款额度在百万元以下,中西部在50万元以下。
针对目前小贷公司出现的种种金融创新,吴晓灵提示三点必须注意的警戒线:一是搞资金互助合作社,不要出村。她以上世纪90年代合作基金会的教训为例,指出跨区步伐太大可能形成风险难控、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二是小贷公司的股金应不允许灵活进出。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小贷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但一些小贷公司为了扩大融资规模,以频繁变动股东的方式“变通”。吴晓灵认为,股金进出自由度过高会容易演变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股金应该在2~3年内不动。”
三是,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步伐不宜太大。吴晓灵认为,小贷公司可以把贷款打包卖给银行,转做贷后服务,赚取贷款的管理费用。“如果卖给社会,就容易出现违规。”吴晓灵认为,国外小贷公司资产打包卖给私募的情形要在中国落地,还需时日。“对小贷公司来说,生存是第一位、合法性是第一位。创新走的太快、太远,会断送小贷公司的前途,会断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前途。”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国九条”,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鼓励银行对小型微型企业放贷,会议重申了今年5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企业信贷的激励政策。
对此,吴晓灵指出,大行做小贷业务不够经济,她呼吁应将国九条有关财税与金融方面的扶持政策运用到小贷公司身上。“这些组织和正规的金融机构形成错位的市场定位,实现互补,形成合力。”
小贷公司金融创新不宜走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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