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消息,中国富豪转移财产路径,赖昌星带走250亿曝光。笔者感到惊讶,中国有多少资金与财产源源不断地被那些贪官,不法富豪转移到境外。他们的办法:
一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财富分批洗白出境。
作为金融服务的非法中介机构,富豪们可以随时将规模不等的人民币资产交给地下钱庄并支付相关“手续费”(从万分之三到百分之几不等),而地下钱庄则可以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对应外汇打入富豪的境外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分批次洗钱出境的数量和资金吞吐量难以准确统计。但从国内外破获的类似案件中可知,一个较大的地下钱庄每日资金流水多达上千万元也并不稀奇。
二是注册离岸公司:隐秘操作转移财富。
在中国大陆,包括企业家、商人、高级管理人员、演员、作家等在内的富豪群体热衷于注册属于自己的离岸公司。这是因为,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离岸公司,并愿意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而在运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这种离岸公司可以帮助富人群体减少纳税额度,另一方面,离岸公司不受外汇管制,这也可以使他们的海外投资、转移财富计划更为隐蔽和自由。
富豪群体通过离岸公司转移个人资产十分便捷,通常来说,在得到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离岸公司的设立手续一般可在24小时内完成。
三是“出逃”富豪财产海外转移方式趋极端。
在中国“出逃”的亿万富豪当中,厦门远华案主角赖昌星是当之无愧的王中王。据2010年福布斯“出逃”富豪榜单显示,赖昌星以250亿元人民币的涉案金额名列“出逃”富豪第一位,比排名第二的仰融(华晨帝国的缔造者,涉案金额70亿元)多出180亿元人民币。
由于时刻有可能被遣返回国,赖昌星的上百亿身家也存在被罚没的可能。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其身家,2006年,赖昌星与其妻曾明娜离婚,并将巨额财产转移至曾明娜名下。 据熟悉移民及难民事务的律师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笔者以为我国的反腐反贪机构也应加强金融界的管理,如何防患于未然,其实已经大批资金财产外流,厦门远华事件已经多年,如此大的损失并没有引起国风的警惕与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也许一天也没有停止,山西的煤老板也纷纷外流,贪官外逃。尽管国内经济形势好转,如果不加以制止,也许会挖空中国经济的根基。 殷友成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