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誓言”变“廉政谎言”的祸根在哪儿?


廉政誓言廉政谎言”的祸根在哪儿?

河南省第四任交通厅长董永安被“双规”的消息传出,网络一片哗然,并引发了一场宏大的热议高潮。有网友指出,这四任交通厅长上任之初,都作过一番廉政秀,都掷地有声留下过廉政誓言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提出口号是一个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第四任落马厅长董永安也不例外,他不仅曾因为一直高调反腐倡廉而赢得了不少的口碑,还用三句话概括了自己的从政原则: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

人常说:人之初,性本善。可以肯定地说,这四任交通厅长都曾有过刻苦求学的过程,都曾有过也令人羡慕的辉煌,也都曾在上任之时发出过“肝脑涂地”般的铮铮誓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权力的增大,他们最终在诸多诱惑的面前忘却了自己的许诺,成为了人类的渣滓,历史的罪人。于是,廉政誓言并不可信,大多数廉政名言都是谎言,也就成为了人们的一致共识。

针对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接连落马的现象,有人再次拿出了“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的感慨加以调侃,并坚持认为很多的领导干部都是经不住一“查”的。此种观点固然带有一定的“仇官”嫌疑,也确实带有一点“盖棺定论”的武断和偏颇。但试想一下,设若我们身边的的官员都是正直的,设若没有官员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设若没有这种层出不穷、前仆后继式的腐化与堕落,人民群众会对官员产生如此仇恨的心理吗?

按道理说,我们廉政规章制度不能说不完善,警钟长鸣式的教育培训也不能说不多。但当一边是声势浩大官员培训与教育,一边却又是官员的“不经查”、一查则必然落马时,我们还能将其看作是一种简单的幽默与讽刺吗?——人们痛恨恶鬼,因为它有一副凶险而丑陋的面孔,但它并不可怕,因为人们能及时识别、防备乃至消灭它。而当恶鬼戴上一副仁慈的面具来蒙人害人时,即使深受其害你还浑然不觉,那才是最可怕的。其实,这些厅长们之所以敢于边用廉政名言作秀,边铤而走险,就是反映出了我们的惩治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机制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其实,腐败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事实表明,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也都曾是通过实干和打拼并获得了一定的口碑之后,才走上这一令人望眼欲穿的重要岗位的。而他们最终违背自己的反腐名言,走进了贪污腐败的歧途,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就是他们置身于了机制的黑洞中,是在细菌的交叉感染当中而跌入灭亡的深渊的。

河南省每年有四十多亿元的交通规费、通行费收入,交通厅既是收缴者,又是使用者;每年有近一百亿元的统贷转贷资金,交通厅既是受贷者,又是转贷者;每年正常交通投资在一百五十亿元以上,交通厅既是投资者,又是管理者;交通工程招投标,交通厅既当发包商,又当承包商。试想,如此巨大的权力掌握在厅长一个人手里,他们又岂能在一手遮天的温床强势下而为所欲为?——交通投融资体制上存在的种种缺陷和漏洞,其危害之烈是有目共睹的。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缺乏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当然,在交通厅长这个位置上,也有例外者。据了解,从三任厅长前腐后继到董永安重蹈腐辙,现任河南省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的安惠元就是一位将廉政誓言进行到底的干部。——20032月至20083月,安惠元曾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在他上任交通厅厅长一职前,省里曾提出三位候选人,安惠元排在第三。河南省主要领导亲自找他谈话,并面授秘诀:谁的饭都不吃,谁的酒都不喝,谁的烟都不接。安惠元为此在交通厅宣布了一项硬性规定,无论谁,说事不能到安的家中,只能在办公室进行。安惠元同时向家属交代,不论是谁来送礼品,不管价值多少钱,一律不能进门。否则,当场扔出门外。

毋庸置疑,安惠元之所以能够“安然无恙”,是因为他牢记了为官从政的宗旨,切实做到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因而才避免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厄运。但令人遗憾的是像安惠元这样的干部太少太少了,否则也就没有这种“四任交通局长接连落马”的悲壮与荒谬了!

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接连落马发出的警示振聋发聩,如何打破贪腐现象的恶性循环,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扎严机制的篱笆、堵死腐败的黑洞,如何挽救更多干部而不至于让他们把“廉政”仅仅放在口头上,这是时代的命题,更是人民的期待!当然,在党和人民反腐的坚定决心和强大攻势下,也衷心地希望 “公仆” 们能够真正像安惠元那样做到“干净”和“泰然”,能够经得起人民的查证和诱惑的考验!

(李吉明2011122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