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一部分的书法,兼顾到“仁”与“义”,这实质上更多关乎内容,内容还必须与形式结合,最能切合“仁义”的形式,便是“礼”。
儒家说:“发乎情,止乎礼。”
毛笔尖那柔柔的与纸的触动,就是人心灵的跃动,它无时不在表现人情感的波动。
但是“情”的表现,还必须“止乎礼”,那“礼”便是各种各样的笔法,书法必须在笔法的规范和制约下,有分寸、适度地宣泄自己的情感。
笔是“情”,法是“礼”,笔法结合,法以笔行,笔在法中,就是以“礼”节“情”。在这样的笔法流走中,儒家的人格理想和审美理想就建立了起来。中国传统的书法之美的理念也确定了。
关于这一点,启功先生有一番别样的表述,他说:“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乃是因为它本身有符合客观美的因素,就是说不论它是何种书体,在书写、结字、章法方面,必须合乎规矩法度,下笔要有根据,要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又必须有情。即是书法家在挥毫之际,往往是带有感情的。”
启功先生说的比较朴素,金侬冒味地把启功先生的理论升华一下,那便是“必须合乎规矩法度,下笔要有根据,要有法可依”这番话,讲的就是书法要讲“礼”。
反观当代中国书法,哪里讲“礼”,分明随地大小便!
这样的书法,断然也缺乏“仁义”。
无仁无义,何为人?
一群连人都没有学做会的人书写出来的玩意儿,恐怕只能让同样不知人为何物的人去欣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