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身份为何要“固化”或“世袭”?
2011年1月16日/董秀成
人之平等是一种普世价值观,中国古代圣人们也经常探讨这个长期困扰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但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还是没有实现。中国自战国时代起,就强调要打破封建等级制,宣扬在王权之下人人平等,打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口号。
然而,由于历朝历代,当权者的权力往往不能受到有效限制和强有力的约束,因此当权者的权力本身便制造出许多不平等,这就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习以为常的“官民不平等”现象。
中国古代确实存在官民不平等,但古代帝王明君或明智的治国者也往往制定一些国策和措施,避免官员的身份被“固化”,保持官员一定程度的流动性,比如利用科举制度选拔优秀人才为官,某些“朝为田舍郎”也有机会“暮登天子堂”。
共和国建立,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突出平等价值,强调要消灭“三大差别”,但在实践中却是严重偏离正确轨道,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被人为地法律化了,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在人口管理方面有所“创新”,根据城乡和地域将人口分割开来,建立起在世界上几乎是独一无二的的户籍制度,任何人在地域上是不可以自由流动的,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被这种制度牢牢地限制在农村而不可以流入城镇。
在较长时期,农民要想改变身份是异常艰难的,农民当兵后专业可以转换身份,农民考上大学或中专毕业后可以转变身份,个别农民在其有公职身份的父亲退休后可以接班转变身份,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途径。
正因为如此户籍制度,制造了大规模的身份固化,农民从一生下来,与城镇人口相比,就开始处于被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