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1月1日,深圳罗湖区两名高三学生在路边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他俩扶起老人,将老人送进医院包扎并垫付医药费。事情传开后,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奖励两人每人800元奖金。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宣布给每人颁发1万元奖励慰问金。(1月13日《深圳晚报》)
深圳市重奖这两名救助跌倒老人的中学生,背后有着深意。前不久一名老人当街跌倒,因无人敢扶而导致死亡的惨剧就发生在深圳。再往前看,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甚至为了得到帮助,跌倒老人不得不首先声明“是自己跌倒的”的新闻已经屡屡刺痛我们的眼球。而这一切,都源自发生在南京的那起扶跌倒老人反被判4万元的彭宇案。深圳重奖两名中学生,显然是想扳回彭宇案的影响。
可显然这是扳不回的。一是美德的大厦毁起来易盖起来难。原本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彭宇案又让很多人找到了理由和借口。扶老人的奖励比起风险,比起不扶的安全,微不足道。二是这种重奖不可持续,但扶跌倒老人的风险却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而且,一旦后继者没有得到奖励或得到的奖励低于这个标准,激励作用就会消失。
不可否认,不管彭宇案真相如何,它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果说彭宇案是官方行为遏制了人们扶跌倒老人的冲动,那么深圳对扶跌倒老人的中学生重奖是从官方角度企图遏制南京彭宇案的影响。社会美德尽管是一种社会现象,但社会的管理者——无论是政府、法院,还是民间组织,都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在提倡、促进社会美德上,我们期待官方的所作所为能够迈两步退一步,而不是迈一步退两步。因为尽管曲折,但前者毕竟是进步的,而后者则是退步的。以此衡量,要不要扶老人一事上,官方的表现显然是后者。
更重要的是,这种迈步也不可持续。扶老人,然后重奖——一旦这样的逻辑形成,那么,如果出现扶老人不重奖,见义勇为者就会认为不正常、不平衡。可事实上,政府也不可能用这种方式长期坚持下去。这样一来,就有可能造成这样一个后果:以前不扶老人是怕担风险,现在不扶老人是因为不给重奖。从这一点看,重奖扶老人的两名中学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条不归路。
我们为什么不敢扶跌倒的老人?难道仅仅是因为彭宇案以及后来类似案子的影响吗?未必。是在于我们处处以理性的经济人自居,处处以成本与收益来衡量一切,而风险就必然成为考虑的一环。可美德恰恰是不能用理性经济人、成本与收益来衡量的。一旦用经济理性人的角度衡量美德,美德就一文不值了。因为美德始终是一幢赔本买卖,不然就不叫美德了。但很多人恰恰认识不到这一点,甚至不承认自己的理性经济人的思维,而把彭宇案当成了理由和借口。深圳以重奖的方式挽救这种美德,符合人们的理性思维,但又陷入经济理性人的圈子,进一步加重功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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