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把永乐卖给国美,现在把国美卖给美国


 

 

陈晓到大户国美后被主人厚待当上大户的管家,管家与主人的身份自有不同。

 

主人出事,将全家托付给他,本来他该忠人之托,危难之时,更显侠义风范,但他趁人之危,先是用主人打下的江山中的金银财宝赠送部分核心家丁,成功策反他们见利忘义拥护自己,然后打着维护家园,维护所有家丁利益,要共和,不要族治的美丽幌子,要去主人化,进而达到自己完全掌控主人家产的目的。

 

共和多时髦多好听啊,天下为公,人人参与管理。

但大多人并不知共和的精髓,那就是代议制,管理者由不同利益的代理人组成。

 

本来国美独资产业,后来为了加速发展和让海内外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特别是家电连锁业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而成为公众公司。但黄氏一直是最大股东。没有最大股东参与的任何共和,恐怕也纯系欺世盗名,马甲背后的实质就是满足个人既得利益,攫取他人家产。

 

陈晓卖掉永乐与想要吞下国美的狼——都是竺稼。

 

竺稼穿着摩根士丹利牌底裤时,曾卖掉了永乐,卖掉了陈晓。

这次会不会再卖掉国美,卖掉陈晓?天下人多有存疑。

 

当初国美因为创始人黄光裕有难,财务发生危机,陈晓拒绝了许多中资机构,连面都不见,就引入与自己有说不清,道不明关系的另一个美人贝恩入关国美。

国美总股本155亿,贝恩以 18.04亿港元,折合人民币15亿多,认购国美新发行的七年期的可换股债券,贝恩投资最终持有国美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的9.8%

 

9.8%比黄光裕的33.98%的三分之一还弱,也没有竺稼之后的大摩持有的十点几多,但竺稼再现某种企图和野心。

只是这次不叫对赌协议,改叫成了捆绑协议,猫换成了咪咪而已。

 

其核心有下:

 

1,第一个捆绑,要求自己三人进董事会担任非执行董事。一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也就是说,等于要求四人进入董事会。

 

2,第二个捆绑,对现董事会三名核心成员的捆绑条款

现董事会三名核心人员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中2名被撤换,即赔偿贝恩24亿损失。

 

第一个捆绑,直奔主题,直接攻人巢穴。

 

第二个捆绑,貌似前戏,实则也是为了高潮。

 

捆绑现董事会三名核心成员,打着稳定团队,只看好此三人的幌子,真实目的无非是想让三人投之以桃,还之一李,投靠效忠自己。

 

国美董事会的构成是533,总共十一人,大股东当初提名的5人,贝恩3人,独董3人。

 

贝恩绑定自己四人,再利用第二个捆绑,锁定两人效忠自己,这样,董事会势力其占6,超过11人的半数以上。

董事会成了贝恩的董事会,任何重大决策的制定或推行,都将惟其马首示瞻。

陈晓处处对人说的接受贝恩投资同时接受贝恩的丰富的国际专业知识指导,恐怕是另一种卖身指导。贝恩口口声声声称自己只是一个财务投资者,“并且承诺不追求对企业的控制权。”恐怕也是欺世盗名。贝恩显然说一套做一套,小小的9.8%投资,捆绑自己四人进入董事会,再绑定董事会两人,这难让人有财务投资者之感。

 

如此捆绑,不控制都难,不知贝恩有没有违背“承诺不追求对企业的控制权”的诺言。

 

如果违约,有没有惩罚性赔偿。

 

怪异的是。

贝恩何以以9.8%的兵力,可以长驱直入国美董事会,并一举占领董事会大半江山。

 

这功劳有多一半自然要归功于现代吴三桂--陈晓。

 

陈晓曾引竺稼时代的大摩入沪,最后的结果是卖掉了永乐和自己。

 

现在则引贝恩入关,进入国美,本是想助自己夺取江山或者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最后恐怕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像吴三桂一样落得一个偏隅一角,做个小小诸侯,背一生恶名。

 

在一个全球化时代,互相投资,引进外资,无可厚非,但引资如果是为了卖掉自己,消灭自己,那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病。

但愿陈晓先生不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神经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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