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中小企业仍是大学毕业生最大雇主
麦可思调查研究发现,“民营企业/个体”仍是2009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最多的雇主类型,“211”院校中有35%的毕业生就业于“民营企业/个体”,非“211”本科院校中有47%的毕业生就业于“民营企业/个体”,高职高专院校中有62%的毕业生就业于“民营企业/个体”。
无论何种类型院校的2009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雇主规模300人以下(包括50人以下、51-300人)所占比例最高,“211”院校、非“211”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比例分别为38%、50%、60%。细分来看,2009届“211”院校毕业生就业比例最高的雇主规模是3001人以上,占33%;非“211”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比例最高的雇主规模是51-300人,占27%;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比例最高的雇主规模是50人以下,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