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并非永乐电器创始人


 

陈晓是谁?群众都知道。

陈小是谁?群众也知道。

 

陈晓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人,但是这种能力越过了人性与法律。

陈晓为何叫陈小,这个大部分人是清楚的。陈小——这也是陈晓越过人性的一个果。

陈晓如何越过法律,来看这段话:在全世界通行的公司法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是由上至下的从属关系,董事会理应听命于股东大会,小股东理应听命于大股东(除非小股东联合投票的表决权超过大股东,从而在股东大会上否决大股东的提议),董事理应听命于股东。陈晓要求黄光裕仅作为国美第一大股东,仅以财务投资者身份存在,违反了通行的世界公司法规定,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的商业环境中所无法容忍的行为。511,大股东通过周年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提案,不违法,当日投票的股票大概为总股本的65%左右,大股东以33%左右的持股比率,通过合法表决,否决董事会提议,完全合法正当。陈晓不但不遵守股东大会决议,反而道德说辞指责大股东,陈晓是何等的蛮横无理,且违法、违规。

 

 

陈晓是永乐创始人?其实,陈晓不是永乐创始人,陈晓一直很陈小,从永乐开始。

 

——在家电零售行业中,陈晓一直自封是“永乐之父”、“永乐创始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永乐电器最早起源于上海南汇县供销社,是国营企业。

19941996年间,永乐电器改制国转民。

改制后的首位创始人为杨秋平。

那时的陈晓还只是一名副总经理,基本上算是高层,是第四把手。

虽然这次改制在外界看来颇具争议,但是当时的管理层还是仅靠不到五十万元就把一切摆平了。

 

陈晓首次吸血:

由于后来永乐的发展非常快,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永乐内部发生了权利争夺。

以陈晓为一帮派的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就将创始人杨秋平给架空并离开永乐电器,而陈晓则“名正言顺”的成为永乐的掌门人。

 

陈晓在完成了内部清剿后,开始进行所谓的正儿八经地发展永乐。

初期,永乐依靠前些年打下的江山,以及市场中竞争较小,取得了不错的发展。

但是随着国美、苏宁等逐渐做大做强,再加上百思买进入中国市场,家电连锁业的竞争逐步增大,为了实现扩张的野心,陈晓不惜和美国大摩等风投进行对赌协议。

然而,由于本身能力有限,而又过高的评估了自己,最终陈晓在对赌中失败,从而导致永乐濒临资不抵债的恶性循环。于是陈晓到处寻求并购的主子,以免企业死的难堪。

 

陈晓二次吸血:在寻求主子并购的过程中,陈晓先是和苏宁张近东接洽,因为他认为当时如日中天的国美看不上他。然而和苏宁接洽无果后,永乐却和大中电器达成了合作协议

 

三个月后,永乐又投入了国美的怀抱,被国美并购。

陈晓这次背弃大中的行为,又使他“不信”的卑劣本性得以显现。

 

陈晓第三次吸血:黄光裕对待陈晓可谓是礼遇有加。在收购永乐后,黄光裕请陈晓出任国美总裁,自己则退居二线,同时,陈晓开的车和用的办公室档次和黄光裕没有任何区别,黄光裕完全把陈晓当成了亲兄弟,给予他足够的信任与支持。按理说,任何人面对这样的东家,都应该有无限的感激之情,但是陈晓是非常人,他有自己的野心。

 

在黄光裕出现经济问题入狱后,陈晓的狼子野心一步步显现出来。在没有通知大股东黄光裕和国美其它中小股东的情况下,陈晓引来了美国贝恩投资,并且与其签署了商业中的“不平等条约”。在外界来看,那份与贝恩投资的协议就是一张绑架国美的“卖身契”。

 

通过这件事,陈晓的“不礼”本性露出真面目。

而陈晓在联合美国贝恩资本,公然和自己的恩人、雇主、企业的大股东黄光裕对决,并争夺国美的控制权,这种行为令人不齿。同时这也将陈晓“不仁、不义、不智”统统展现了出来。

 

陈晓作为国美的职业经理人,竟然干出背叛雇主的行为,给中国民营企业敲响了警钟。无论国美的对决结果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陈晓必将成为中国企业发展史中的反面典型,为世人所唾弃。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1740720100kyog.html

 

如果陈晓将能力用在正当的地方,这个人了不得。但是现在的陈晓本性依然,且邪气较之以前更浓重,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陈晓的女儿都劝他,不缺钱。陈晓也确实不缺钱,但是,陈晓已经铁了心的要走他想走的路了。不知陈晓是不是羡慕秦桧很出名,想与之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