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事件的下一步发展和对策


钓鱼岛事件的下一步发展和对策

 

 

宋公明

 

 

在法律咨询中,经常有人问:这个案子最终会怎么样?这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变数太多了。例如美国的莘普森案,最后判决无罪,事先谁下敢断言呢?

 

 

对于钓鱼岛事件,有人从主观愿出发,以为一定会如何,这也是太天真了。到目前为止,事件的发展,完全在日方掌控之中。现在中方船长仍在日本警方手里,下一步将会如何?也是有多种可能性,那么对各种可能性都要进行分析,考滤好相应的对策,才能不致于被动。

 

 

到目前为止,日方一直是将此事当作一件普通刑事案件,即妨碍公务罪,并以此为由对船长实行刑事拘留,而表面上并未涉及主权问题,并没有说中方渔船构成非法入境罪,所以渔船和其他渔民已全部放回。根据精英们说法,三权分立是好得不了的制度。现在事件是按法律程序在处理,人家政府行政是无权干涉的,所以你向对方政府交涉,对方只能告诉你爱莫能助。而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从理论上说,最终结果也不一定会判有罪,那么现在就下结论,是否为时过早?

 

 

那么下一步,会有哪些可能性呢?这就太多了,下面只能择要点说一说:

 

 

1,        拘留到期警方直接放人。这也分几种情况,一是不构成妨碍公务罪,对不起了;二是构成妨碍公务罪,但情节轻微,不予追究了,给以训诫后放人;三是构成妨碍公务罪,本应追究,但是考虑到是初犯等等,为友好计,不予追究了。总之,可以有多种说辞可供选择。但是无论多少种选择,从根本上说,只有两种:就是涉及主权和不涉及主权。

 

 

2,        警方报检察机关正式逮捕。检方也有多种选择,可以批捕,也可以不批捕。如果批捕,警方侦察终结后移交检方,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仍有多种选择,一是免于起诉,理由和上面相同;二是向法院起诉,但罪名可能变更。

 

 

3,        如果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有多种选择,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如果受理并开庭审理,那么庭审中也会有多种可能出现。最终判决,有可能是无罪,也有可能是有罪。即使判无罪,也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等等。即使判有罪,那还可以上诉。那又会有多种可能性。

 

 

总之,无论多少种可能性,最终只有两种情况,即涉及主权和不涉及主权。这里的不涉及,并不是日方不想涉及,而是不想公开涉及,所以要采取更加狡猾办法来回避主权问题,既不激化事态,又造成既成事实,从而留下历史印记,好作为日后的证据。所以即使表面上不涉及主权,即使对船长予以无罪释放,那也不能稀里糊涂地接授,就这么不明不白算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人在日本人手里,对方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在玩弯弯绕。所以精英们的什么天赋人权,什么人权大于主权,什么普世价值,全都狗屁不值。另一方面,你虽然义愤填膺,但也没有理由动武,因为对方可以说,现在并没有认定船长有什么问题呀,一切要经过法律程序之后才好说嘛。所以,现在主动权在日方,他们手中有一张王牌,就搁置争议。他们可以就坡下驴,冰释前嫌,以示友好。也可以采取狡猾的方式,暗渡陈仓。这就要看我方如何应对了。

 

 

对于船长来说,他是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国家。所以他有权也有必要委托律师,而不要自己回答对方任何问题,以免落入对方设下的陷阱。同时也可以通过律师提起控告、反诉和索赔。这是他的个人行为,是他个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与国家行为无关,当然也不代表中国承认日方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律师,和对方玩一玩法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也是斗争。

 

 

对方是有备而来,设好了套子等你来钻。我方也得拿出章法,沉着应对,岂能光凭义气用事?国家有事之时,正是精英们大显身手之机。可是平时一向以天下为己任,一向把法律玩得团团转,一向不可一世的精英大爷们,这个时都不知在干嘛?为何不出来为国分忧,为船长兄弟解困?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