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一点思考


  近年来,虽然国家在许多方面加大努力,但普通公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以缓解,从常识来说,看病难、看病贵说明了医疗资源稀缺,因此从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应该供不应求才对,但现实是大量医学院出来的学生依然面临求职难,他们只能从事一些与其专业不对口的工作,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及教育资源的浪费。显然,问题并不出在市场供应上,那么是谁让医疗服务的供求双方无法顺利地实现交易呢?是医疗体制。

  目前,国内的医院绝大多数还是公立医院,它们掌握了一流的设施及人才,但供应有限,虽然有少部分民营医院,但由于人才及设施的短板,使得人们一般地还是愿意去公立大医院。另外,由于社会资本投入医院或医疗服务的门槛太高,无法使其在社会上形成有效地市场供应,于是一方面是由于医疗资源有限导致看病难、看病贵,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门槛限制导致大量的医疗人才无法就业。于是,当务之急,是改革腐朽的医疗体制,破除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服务的障碍,尽快形成有效的医疗服务市场供应能力。

  另外,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也导致了看病贵。这一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一般情况下,人们购买商品或服务,其目的在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对医疗服务追求的却是损失的最小化,即以最小的代价消除病痛。从常理上讲,人们没事都不愿意到医院去主动接受医疗服务。其二在于医疗服务是技术密集性工作,医生为获得利益的最大化,他会利用知识及信息的不对称,为病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进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对此,很多人抱怨医生缺乏职业道德,而偶尔出现的一些专门为病人着想的医生则成为大众极力追捧的对象。但问题是我们不能仅仅从道德上要求或感化医生为病人着想,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设计一种机制,使得医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必须为病人着想。

   为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险制度,首先将病症分类,将繁难杂症列出清单,制成目录,作为第二层次或高层次医疗服务的范围,除此目录而外的普通疾病作为第一层次医疗服务的范围,对于低层次的普通病症,可以实行低额度,全覆盖,即每人每年都需要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一定的医疗保健费,这笔费用相对比较低廉,但公众在交了这一笔费用后,本年度的发生第一层次的普通病症时,都由医疗部门给免费治疗;政府部门根据辖区人口数量设定医院数目,并在本区域招标,然后向投标成功的医院支付一定的服务经费。与其签订服务合同,确保在其本辖区的居民能够获得免费医疗服务。这样,医生就不能再为病人多开药来挣钱了,因为医疗经费是固定的,医院在为病人治好病的前提下,花费越少,他们所得的越多。

   对于高层次的大病或繁难病的医疗,则可建议居民自行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的险种研发人员应当与医疗机构协商治愈此类疾病的平均费用,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保费及保额。由当居民发生重大病症时,由居民自行决定到哪个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根据保额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的实际花费少于保额的,为自己的收益,不足的为自己的亏损。根据这一规则的特征,我将其命名为医疗服务的间接投标制。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制度下,医院将会举办更多的保健讲座,或者为本辖区的居民进行免费体检,确保他们少生病,甚至不生病。这也就真正实现了人们所追求的宗旨,防胜于治,也就是中医所说的不治已病治未病。

  当然,上面的设想还比较粗糙,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等等,但我觉得对于医疗服务这类特殊商品,在大的制度设计上应该朝这一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