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陪死争议 职工与领导生命权同等重要


矿领导陪死争议  职工与领导生命权同等重要

                                   陶凯龙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在国内,从事煤矿勘探采集时一件极其危险的行业,原因就是国内矿难频发。那么,为什么频发的矿难没有因为官员被究责而下降,反而更加愈演愈烈。这种奇怪的现象只能说明煤矿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而忽视职工的生命安全。

要知道生命权永远大于经济以及任何的权利,毕竟每个人在这个世界都有生存的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障。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许多矿难是可以避免的,大部分是人为的因素,比如违规操作和擅自动工等等。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恶性矿难事故而出台的一项政策,《规定》要求,煤矿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月度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煤矿公示栏公示,任何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通知》还要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不少于一年。

在生命权同等重要的情况下,领导下井确实可以抑制违规采矿事件的发生,原因再明白不过,不为了矿工安全业得为自己着想,用本山大叔的话说,人没了,有再多的钱也没有用!

但是,公众对于出台领导下井政策还是质疑声音不断:领导下井是否会流于形式?监管机关督导是否到位?矿领导下井是否是陪死是否应该思考?

事实上,针对高危行业的矿工,领导下井至少有许多好处:一来防止领导高高在上,对基层工作了解脱节,以至于对工作安排的不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领导们的腐败;二来,因为领导自己下井了,才知道基层工作的困难在哪里,才亲身体会了危险的存在,才会因为有自身危险而设身处地的考虑如何去改善设施解决危险,才能促进改善安全的进程;三来,因为领导亲自到一线工作,才更对下属基层人员有说服力号召力,才能让基层百姓心服口服,你拿高工资才能有个真正合理合法的借口和实践保障,这样的领导才是中国需要的领导。

所以说,领导干部不应该脱离一线,让领导干部下井,不是为了让他们陪死,只是督促其将矿井安全放在首位。有网友形象的比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军伞兵部队采购降落伞要求生产商高层领导亲自试伞是一样的。

而对于质疑领导下井制度的质疑,首先我们要明白,人的生命权是同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一个社会制度上,公平与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普通矿工可以冒着生命危险下井采矿,那么领导为什么就不能下井?如果说矿领导下井带班是陪死,那么让矿工下井不就是去送死吗?领导本来是起到带头作用的,如果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腐败是带的坏头,那么亲自到一线下井无疑就是好头,毕竟他不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问题的关键是让领导下井一起搞好安全,担起避免事故发生的责任.

矿领导陪死争议如此也就显得不重要了,甚至是无聊。要知道杜绝或者尽可能减少人为造成的矿难才是唯一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