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董跃进作为解剖“裸官”的标本


周明华
原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董跃进涉挪用5.8亿元公款案日前在京受审。董跃进曾因嫖娼被抓,但竟未受到任何处分,还被提拔为总经理助理,此后多次接受他人性贿赂并吸食冰毒。据悉,董跃进的妻儿均已早年移居美国,并将其收受的部分财产带至海外。董跃进成了一名常年独自生活的裸官,这种状态让他的心理逐渐空虚,也没有了家庭层面的“监督”。(8月6日《成都晚报》)
虽然报道中未详述董跃进这名正处级国企老总,究竟是由谁看上是一个企业管理人才并一路提拔其作官的;也未明确他是一步“全裸”,还是先“半裸”再“全裸”。但我们还是清晰地看出,他当上一名无老婆、无子女在身侧的逍遥“裸官”,至少3年多时间了。这些年间,董跃进可以算是五毒俱全:既受贿,又蛀国产;既食冰毒,又嫖娼。这不奇怪,任何权力处于失监态度,没有被装进笼子里好好驯服,都会扭曲和私奔。但我们甚感纳闷的是,提拨他“入处”的恩人,怎么能如此盲视,让其“一裸就是三年多”?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官员加强管理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有的“身在国内心在外”。考虑到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掌握更多公共资源,一旦出现问题,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更大。因此,该规定将副处以上“裸官”作为监管重点。实际上,“裸官”从衣冠楚楚到“半裸”,再堕落至一丝不挂,并非近一两年才玩起的“行为艺术”,他们贪了一笔又一笔,跑了一批又一批,而今说要控制他们,实际上大多数“裸官”已病入膏肓矣。
于此形态下,才出现像董跃进这样的官员可以“半裸”或“全裸”着身子在国内为民“服务”。当然,这类公仆中,也存在为民服好务的可能,但说实话很鲜见,大都是“身内心外”。从以往的外逃贪官案例来看,不外乎都是先“半裸、”再“全裸”,最后卷巨款走人;如果配偶先移居国外,“半裸官”往往还是囿于未有孩子或孩子尚小,这类官员中,多滋生出“包二奶”问题,及至像小混混一样去嫖娼。商务部曾披露,至2003年底,全国有4000贪官外逃卷走公款500亿美元。而今时光又过去7年,相信不管是外逃人数还是外卷公款去与妻儿相会的“裸官”,数字一定惊人。
记得前苏联为治“裸官”,除“裸官”绝对不能作官外,对凡是出境不归官员,一律以叛国罪论处,并采取各种特殊手段,将钱与人悉数追回从严治罪,后来外逃官员明显减少。为此,我们不妨向前苏联学学这份治吏狠劲,可将董跃进“一裸三年无人问”作为严治的标本,按我国现行法律,我们不妨追加其已移民美国的妻儿的包癖罪,派国际刑警将他的妻儿抓回来,公开审查处理,以正视听,这样方能阻挡更多效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