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人”怎么当了公安局长?

新京报今天说:“昨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
现在警察刑拘记者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先拘后放,然后道歉,司空见惯了。让人费解的是伊春市公安局崔姓局长在道歉时说,发生这次不愉快事件,谁都不愿意看见,“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
“粗人”如何解释?
粗人一般是指粗俗的人,粗鲁的人;也泛指没有文化的人。这位局长说:“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画外音是说自己没有文化了?
今天的国家干部都是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怎么会让一个没文化的粗人去当公安局长?
更有意思的是,这件事情是公安局做错了,为啥伊春市市委宣传部部长华景伟出面说,这是误会。不错,市委宣传部长一般都是市委常委,属于市级领导干部,政府做错的事宣传部长出面说误会,是替公安局打圆场,还是替公安局道歉?
我国转型期间经常出现一些突发性的事件,有的是事故,有的是群体事件,也有其他的突发事件,记者在第一时间到现场采访时非常正常的,而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维持治安也都是必须的。各做各的事情,但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
记者触犯法律公安局就应当拘,但记者没有违规就一定不能拘,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现在这类事情屡屡发生,说明掌握权力的人权力太大,对公共舆论不屑一顾,甚至为所欲为,这和现在的干部知识化,专业化是格格不入的,这样的局长就应该主动下台,更不能说自己是一个“粗人”敷衍了事。
笔者认为: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各种事件都应当有相应的预案,当事件一发生马上启动预案,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根本不应该出现宜春拘记者这类事情。
现在拘记者的事情经常发生说明公安机关面对复杂局面不知所措,甚至又怕记者采访后说了有损当地政府脸面的话,而并不觉得拘人是违反犯法律的,情节严重一样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说明一些政府并不太欢迎记者先生,也说明政府并不太情愿让记者把真相告诉公众,只希望记者当“灶老爷”:“只言好事”,万万不能搞负面报道。
其实负面报道媒体是监督政府工作的一种形式,记者的客观报道政府部门一定不能设障碍,更不能去做违法的事情。
确实有不少公安局长,甚至是公安局的领导——政府的市长们都不称职,“欢迎监督”只是口头说说,真监督了心里不仅是不愉快,而且往往会做出无违法的事情。
伊春的这位公安局长与知识化,专业化的差距甚远,主动请辞为全国的公安局长做一个样子,警示所以所有的公安局长,这样还能把坏事变成好事,彻底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