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中国打贸易战,前者要加重汽车轮胎的税,后者不服,说:「你不输入我的轮胎,我就不买你们的鸡肉。」
这下子可好,美国家禽业者大为恐慌,但他们接到中国的通知,一下子安心,通知书上说:「我不买你们的鸡肉,但鸡脚照买。」
美国鸡肥胖,要顶住肉的重量,需要壮大的鸡脚,而鸡脚美国人是不吃的,拿来压碎了当肥料,一公斤几分美金,要是卖给中国人,可赚一两块,利润之高,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当然,不向美国买鸡脚也行,可由日本、欧洲或南美输入呀!可惜那些国家的鸡,产量并不多,供应不了中国庞大的需求。
不但内地人爱吃鸡脚,香港人对它也情有独钟,尤其是女性,喜欢得要命,在茶楼看到吃鸡脚的,几乎全是女人,男士们不大去碰。
和其它食物一样,名字难听的,我们都将之美化。像苦瓜,苦字不吉利,就叫它为凉瓜。猪肝改为猪膶,鱼头更改为鱼云。鸡脚,就成为了凤爪。
给鸡一抢,鸭脚鹅脚怎么办?很简单,把脚字一改,叫为掌,好叫得多。
凤爪的吃法变化多端,最普通的是先用油炸,再拿去蒸,有些厨子卤之,有些红烧,更有以盐水炆的,各师各法。
但怎么做,那个形状总不美观,本来可以把骨去掉斩件的,但吃凤爪,就是要吃吸噬其骨头的美妙感觉,一脱骨,面目全非,一点也不过瘾。
我和其它男人一样,一向不爱吃凤爪,嫌它的样子像退化的恐龙脚,那皮不是皮,壳不是壳的纹样,更令人反感。
但是那骨与骨之间的胶质是美味,师傅做得好的话,还是会一只又一只,吃个不停。至今为止,炆得最好的是澳门的「六记面家」,他们用的凤爪很小,并不吓人,每次去一定叫凤爪来送酒,已不是一只只,而是一碟碟吃。
凤爪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