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年的立法波折后,奥巴马力推的“全民医保”改革案在2010年3月21日由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的投票结果通过。 这次医改法案的通过,是美国45年来医疗体系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根据该法案,大约有3200万没有保险的美国人会因此受益,从而使美国的医疗保险能够覆盖全美95%的人口,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
作为这次改革的关键利益方之一,美国的商业健康险业将会受到怎样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对医疗改革的反应如何,他们又将采取哪些对策呢?
我们可以首先看一看医改中关系到商业健康险业的内容。
一、 有关商业健康险的医改主要内容
新医改法案中关系到商业健康保险业的条款大致可分为三类:运营类、产品类和税收/费用类,基本内容如下:
l 有既往病史的成人可以参加临时性高风险保障体,该保障体将在2014年由医疗保险市场取代;
(2010年6月21日生效)
l 未独立生活的孩子将可以继续加入到父母的保险计划中,直到年满26岁;保险公司不得歧视19岁以下有既往病史的孩子;
l 保险公司的年度医疗费用封顶限制将被部分禁止,2014年后全部禁止;终身费用限制被废止;保单持有人生病后,保险公司不得退保;
l 保险公司必须详细披露行政和管理费用;
l 加强保险反欺诈措施;
(以上2010年9月23日生效)
l 保险公司必须将80%(个险和小型团险)或85%(大型团险)的保费用于医疗服务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否则差额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l Medicare Advantage 医疗计划项目补贴给保险公司的费用将逐渐降低到与传统Medicare补贴一致的水平,预计未来10年内保险公司的收入将因此减少2000亿美元;
(2011年1月1日生效);
l 保险人不得歧视有既往病史的个人或对其适用高保险费率;
l 保险人不得设置年度赔偿上险;
l 如果超过50名全职雇员的雇主没有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福利,将被课以每个雇员每年2000美金的税收罚款;
l 对于没有医疗保险的个人将被课以95美元或收入1%的罚款(以高者为准),2016年,个人罚金将提高到695美元或收入的2.5%,家庭罚金将达到2085美元。经济实在困难者或与宗教信仰有冲突者例外。
l 为小型企业和个人建立州健康保险交易市场;
l 年收入低于贫困线四倍的个人、家庭将获得保险补贴;
l 对保险公司征收许可证税,税率以市场份额来计算,预计十年内税收总额将达740亿美金;
(以上2014年1月1日生效)。
二、商业健康险公司受到的影响
医改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将会是全面和深远的。上文任何一个条款都将对商业健康险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多数为负面效应)。而这些条款共同作用,将从很大程度上改变商业健康保险业的面貌。
法案通过前,惠誉一度将一众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前景评级调整为负面,股市也因此下探。不过,在法案通过后,尘埃的落定反而让投资者松了一口气,毕竟法案的条款较之前有很大修改,医改法案也不再像通过前那样吊着投资者的胃口,反映在股市上则是保险公司行情的企稳和回暖。当然,也或许是由于医改的关键性条款大多在2014年开始实施,医改对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业的影响有一个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的过程,股市表现才显得有些波澜不惊。
尽管目前尚无法明确量化医改的深远影响,多数专家还是认为,如果所有医改内容得以顺利实施,将会对保险公司的现有运营模式和盈利水平产生巨大冲击,这也是医改法案最初受到商业健康保险业强烈抵制的缘由。具体而言,医改对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影响可以从承保费率、承保方式、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等方面来分析:
1、 医改将导致商业健康险保险费率提高
一个明确的事实是,如果没有新医改,保险费率在未来的10年内将保持年6%的增速。那么,医改法案通过后,保险费率的增长态势将会如何呢?
为解决这个问题,新医改法案通过前,美国健康保险协会(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简称AHIP)委托普华永道公司对参院金融委员会提出的医改法案的四类条款进行较深入研究。这四类条款即强制保险条款,高额保障计划税(卡迪拉克税)条款、公共保险项目补贴额度减少条款以及对保险公司征收新税条款-这四类条款其实把上文的医改内容基本囊括在内。“不幸”的是,参众两院先后批准了这一法案,这四类条款全部包括在最终版本中,因此普华永道的这一假设性研究结果依然有效。
这四类条款中的任何一类都会导致保费的上升,而其相互作用又将进一步抬高保费。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强制保险条款。根据该条款,所有的人将得到保险保障,无论是否有既往病史,也无论个人健康状况如何,这无疑大大增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保费因此而提高在所难免;由于不再根据年龄段确定保费,年轻人所缴保费将大幅增加;新的最低保障要求将要求人们购买更贵更全面的保障,这也将导致保费增加;由于保费的增加,很多个人可能会选择宁愿接受罚款,也不再购买保险,脱保人数增加,导致保险企业为保持规模化运营效益而不得不提高保费。普华永道估计,如果保证承保且强制投保的惩罚措施不力,个险保费到2016将会增加41-54%。保证承保再加上不分年龄计费承保,将会进一步导致保费的上升,据估计,年龄在18-24岁的健康的年轻人投保保费将增加59-63%。与此类似,小型团险保费也将增加,只不过幅度较个人保险略低。
其他几类条款,如向保险公司征收新税和费用、补贴的减少导致部分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等到头来都会以高保费的形式由保单持有人负担,而不会由保险公司买单。
根据普华永道的最终研究报告,受这四类条款的影响,美国家庭年平均保费将从现在的12,300美金增加到2013年的17,200美金,2016年的21,300 美金,2019年的25,900美金。如果没有医改,这些数字分别是15,500美金,18,400美金和21,900美金。医改后,美国年个人平均保费将从4,600美金增加到2013年的6,400美金,2016年的7,900美金和2019的9,700美金。如果没有医改,这些数字分别是5,800美金、6,900美金和8,200美金。下图为走势分析图,对比改革前后保费的变化。
图一:美国家庭平均保费走势图对比 图二:美国个人平均保费走势图对比
换言之,如果没有医改,截至2019年,美国平均个人保费支出将少增长1,500美金,平均家庭保费支出将少增长4,000美金。也就是说,医改通过后,2019年的保费规模将比没有医改增长18%。如果细分市场的话,个险市场增幅为49%;小型团险(50人以下)增幅28%;大型团险增幅11%;自己缴纳保费者9%。
尽管如美国政府所言,或许该报告内容有些瑕疵,但新法条款将无疑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运营成本,迫使保险公司提高保费。
然而,提高保费的举动必然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督。如果升幅达不到保险公司的期望,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将因此缩小。事态具体将会如何发展,还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2、违背公平原则、加大承保风险:
保险经营的基本理论基础是大数法则,费率厘定的基础是潜在风险的高低。风险高的群体将被赋予更高的保费,而风险低的群体支付较低的保费,这体现了风险与赔付对等原则。根据新的医改法案,保险机构不得对处于生病状态和有既往病史的投保人拒保,也不得对他们收取超出普通人的高额保险费,保险费率只能根据性别和生活习惯如是否吸烟等来确定,这违背了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完全改变了商业健康险公司风险厘定的理论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保险人的承保风险。为了弥补这部分高风险人群带来的高赔付隐患,根据法案,对身体更健康的年轻保户适用同样或类似的费率,其实就是拆东补西的办法,有悖于公平性原则。
当然,为解决该问题,政府可以采用医保补贴的方式将超过标准风险体征收的额外费用以保费的方式补给商业险公司。可惜,医改方案虽然提出了医保补贴政策,但只是针对低收入群体,而不是高风险群体。如果政府在制定法案实施细则时不能消化这部分风险,作为医保改革风险承担着之一的商业健康险公司必将因此而受到巨大影响,这也将迫使商业健康险公司在法案规定的实施日期前大幅提高承保费率(如前所述,这将会体现为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的激烈博弈)。
此外,赔付限额也是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根据新的医改法案,年度和终生赔付将逐渐不得限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挑战。
3、设置医疗赔付率底限,压缩商业险利润
医疗赔付率是体现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
医疗赔付率指的是每一美元保费中用于为客户提供医疗服务费用的比率。比如,如果一个公司收取的每一美元的保费中有80美分用于赔款,该公司的医疗赔付率就是80%,其余的20%是保险公司的行政费用和盈利,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保险公司的员工工资、广告费用、代理人的佣金等。
医疗赔付率低则意味着保险公司把太多的钱用于经营费用和利润,而没有给客户提供足够多的医疗服务。为保证保户得到充足的医疗服务,美国很多州对医疗赔付率进行了硬性规定,比如新泽西州规定所有销售个人健康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医疗赔付率必须达到80%或更高。新的医疗改革法案则第一次以联邦立法的形式规定了个险和团险最低的医疗赔付率标准。
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调查表明,美国最大的几家商业险公司的2009年医疗赔付率情况如下表一。
表一:美国健康险公司2008/09年度医疗赔付率对照表
公司名称
|
个险
|
小型团险
|
大型团险
|
|||
2009
|
2008
|
2009
|
2008
|
2009
|
2008
|
|
安泰
|
75.70%
|
73.90%
|
84.20%
|
82.00%
|
87.20%
|
82.00%
|
信诺
|
88.10%
|
86.90%
|
92.10%
|
---
|
85.20%
|
37.20%
|
Coventry
|
71.90%
|
65.80%
|
78.20%
|
79.10%
|
86.00%
|
82.70%
|
Humana
|
68.10%
|
71.90%
|
80.00%
|
77.20%
|
88.20%
|
82.40%
|
联合健康
|
70.50%
|
70.30%
|
81.10%
|
78.70%
|
83.30%
|
83.50%
|
维朋
|
74.90%
|
73.10%
|
81.20%
|
79.00%
|
84.90%
|
85.20%
|
总计
|
73.60%
|
72.50%
|
81.20%
|
79.70%
|
85.10%
|
83.90%
|
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掌握的数据表明,这六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医疗赔付率低于参议院商业委员会掌握的其他商业险公司的医疗赔付率,表一也表明这六家公司中有些公司的医疗赔付率还远达不到医改限定的比例,其中个险和小团体医疗赔付率更是低于大型团险医疗赔付率。比如联合健康的个险医疗赔付率是71%,大型团险赔付率为84%,两者差了13个百分点,均达不到政府规定的医疗赔付率水平。
如果一家公司的医疗赔付率低于规定的标准,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呢?根据新法,该公司可以继续这样做,但必须将不足规定底线的保险费返还给客户,其目的仍然是要求所有保险公司最终达到新法所规定的80%(个险和小型团险)和85%(大型团险)的标准。比如,一家保险公司个险和小型团险收取了1亿美金的保费,其医疗赔付率为78%, 按照新法,1亿美金的2%必须返还给保单持有人,除非该保险公司能将这2%的费用划归为医疗费用。
扣除了80%或85%的医疗费用后,剩下的20%或15%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Overhead),这些经营费用里又有多大比例可以转化为纯利润呢?以维朋为例,维朋2008年每1美元的收入中有83.6美分用于各种费用支出,税后利润为收入额的4.1%。如果从资产回报率的角度看(ROA),商业健康险公司的ROA水平也很低,根据FactSet的统计, 维朋过去五年的ROA平均值为5.8%,安泰公司的为4.2%,而在同一时期,以微利经营模式制胜的沃尔玛ROA则达到9.2%,戴尔电脑12.4%。
有鉴于以上数据,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利润率水平已经很低了,而这只不过是医改前的数据。医改后会出现怎样的情形呢?有保险公司高管预测,医改法案对保险公司如此多的限制,将导致利润率进一步下降,新增业务甚至会导致亏损。医疗赔付率的限制无疑将会是各家商业健康险公司比较头痛的问题,尤其是在个险领域。
4、 强制保险,为保险业输血
如果说以上都是保险业面临的医改负面影响,无条件的广覆盖和限制性的高成本改变了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运营模式和利润空间,长远看来,政府的强制保险将为商业健康险输送新鲜血液。
如果医改方案得到顺利实施,美国的医保覆盖面将达到全部人口的95%,也就是说目前美国4700万无医疗保险人口中将会有3200万被要求购买保险,这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带来大量的现金流。即使按照2013年平均个人保费6,400美金计算,这一庞大人群所带来的保费收入也将达到可观的2000亿美金。
有鉴于有既往病史者和正在罹患疾病者都要被强制性在保,这必然导致保险费率的提高,在医改方案执行初期,不符合政府补贴要求的高收入人群将为支付更高的保险费,符合补贴要求者则通过政府补贴形式缴纳更低的保险费,但从总体看来,保险费的总规模将因此而进一步增大。
再者,在医改初期,保险交换市场所提供的保险产品更加透明,基本保障保险费率也可能会因为激烈竞争的原因而进一步降低,但从长远看来,基本保障费率的进一步降低有可能使得届时还没有纳入医保系统的2300万人(其中2/3为非法移民)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保险。与此同时,由于费率的降低,生病了才去购买保险的危险性将会降低。
所有这些因素都会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输送新鲜血液,让他们在更大规模化运作的同时节省成本,从而保证其仍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然而令商业健康险公司颇为担忧的是,由于强制保险的惩罚力度不足,个人年度罚金仅区区700美金,很多年轻人和富有阶层的人很有可能冒被罚的危险选择不购买保险。这些人到底会有多少,目前尚无法有效预测。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医改影响到了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的方方面面,绝大部分医改内容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影响是负面的,不积极的,而把目前没有保障的3200万人口纳入医保又给商业健康保险业带来了机遇。在庞大的医改压力面前,不能有效应对的公司甚至会面临着继续生存的危险。无怪乎业内有专家认为,医改将会催生一波兼并重组狂潮,无法凭借规模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的中小商业健康险公司将会因为居高不下的成本而被兼并重组或宣告破产。也就是说,医改将改变美国商业健康险业格局,恐怕最终导致更加集中的寡头统治情形的出现。
三、商业健康险公司的反应和对策
克林顿政府医改法案失败的部分原因是没有取得保险业的足够支持,奥巴马政府全面医保的划时代改革自然也无法离开保险业的鼎力相助。那么,商业健康险公司对这次改革持何种态度,在改革方案通过后又采取了那些措施应对改革带来的影响呢?
(一)、商业健康险公司对医改的反应
在奥巴马政府医改方案出台之初,整个美国健康保险业对于即将进行的医疗改革在沉默一段时间(避开媒体的院外游说)后,一度持公开反对态度,尤其是对于医疗改革方案中的公共医疗保险部分。
据统计,在2009年,保险业动用了创纪录的900名院外活动人士和数亿美元用于院外活动,以阻止公共医疗保险条款和其他相关重要条款的引入,比如安泰公司曾在参议员 Joe Lieberman的身上就花费了超过10万美金进行游说。在经过空前规模的院外活动后,医疗改革法案最终放弃了公共医疗保险部分的内容,至此,美国健康保险业才开始对医疗改革持谨慎的欢迎态度。
作为美国健康保险业代表的美国健康保险协会旗下有1300多项保险计划,覆盖的美国人口达2亿,AHIP表示对于医疗改革表示“强烈支持”,其发言人Robert Zirkelbach说,“我们坚定地相信医疗改革可以让更多的美国人民享受可以支付得起的医疗服务。” 美国几家健康险业巨头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对医改的大力支持,比如,美国维朋公司临床卫生政策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医疗官萨缪尔 ·纳斯巴姆层在公开场合表示,“从健康险公司的立场来看,我们认为美国医改非常有必要。一方面是因为美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太高,另一方面,服务品质则没有相应跟上。美国医改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如何达成更普及的、更经济的、更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联合健康保险公司为表示自己对医改的支持,成立了“联合健康医改和现代化中心”,鼓励员工探讨医改问题,在其网站上公开表示,“联合健康集团的78,000名男女员工将致力于一个全面的两党共同支持的医疗改革。”
信诺公司总裁在2010年3月18日写给美国卫生部部长的信中也表达了信诺对医改的支持,但同时也指出了本次医改法案的三个问题:没有触及医疗费用控制;没有充分讨论医疗服务质量问题;没有根本触及建立在质量基础上的医疗费用问题。
从各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表态我们可以看出,整个保险业对法案的通过基本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但由于法案并没有过多触及商业健康保险业所关心的控制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与征服及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激烈博弈必将长期存在。
(二)、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对策
在医改法案最终由众议院通过前后,商业健康险公司均迅速采取了一些措施,作为对新医改的回应。这些措施中有些是主动出击,有些则是被动而为。
1、响应医改要求,提前执行有关医改条款
尽管医改规定的时间还没有到,美国卫生部强烈希望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能提前执行有关医改条款。对此,各大商业健康险公司均予正面反应,积极执行有关条款。
(1)保险行业4月初同意将未年满26周岁的的孩子继续加入到父母的保险计划中,并公平对待19岁以下有既往病史的孩子。维朋率先表示在6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政策,联合健康和Humana随即加入维朋的行列,支持这一政策的早日实施。信诺公司也在4月24日宣布在6月1日执行该政策。这一政策的早日实施将对那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和因金融危机失业的未满26岁的年轻人产生巨大影响。
(2)自5月初,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将不再对生病者执行退保政策。2010年4月底,AHIP CEO Karen Ignagni女士宣布商业健康险公司将不再对生病者执行强制退保政策,较政府规定的强制实行该条款期限提前4个月(9月23日)。同一天早些时候,维朋CEO宣布将在周末终止退保政策,而联合健康宣布已于28日停止执行该政策。
2、将行政管理费用列支为医疗费用
按照医改法案的要求,医疗赔付率保持在80%或85%的比例将在今后的几年中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将何种费用划归医疗费用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新法有可能允许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费用划归为医疗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是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为,比如,如果一个商业健康保险公司78%的保费是用于医疗服务,2%的保费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则该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医疗赔付率是80%。
为积极应对新法律的规定并保证一定水平的盈利能力,维朋率先在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启动了费用列支修订计划。
2010年3月17日,法案最终通过前夕,维朋宣布,为满足新法案对医疗赔付率的要求,维朋已经将其部分行政费用列支为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护士热线费用、健康福利费用,包括疾病管理和医疗管理费用等。如果维朋的2010年度预算-300亿美金的收入能顺利实现,这一重新分类将使得维朋可以把5亿美元的行政管理费用列支为医疗费用,并进而满足监管的要求。
不难预测的是,继维朋之后,其他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将采取类似的手段将原本不属于医疗费用的行政管理费用列支为医疗费用。如果所有商业健康险公司都这样做,这一比例将有可能达到保费规模的5%。也就是说,仅仅通过费用重新列支的手段,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将可以满足法律规定的80%和85%的医疗赔付率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法,这一重新列支行为必须得到保险监管机构的首肯,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也会受命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明确定义,以确定何种行为可以划归医疗费用。如果根据该定义无法划归而又达不到要求的医疗赔付率,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只能为此买单。
3、 提高保险费率
上文提到的普华永道关于提高保险费率的报告为各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在医改法案通过前后,各主要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纷纷提出提高保费。
3月18日,信诺CEO David Cordani在致卫生部部长的信中表示2010年信诺保险费将上调9%,或者保持维朋公司的增幅,并表明美国医疗费用持续上涨是导致保费上调的根本原因。
安泰CEO Ron Williams 3月29日表示安泰将会提高保险费率,因为保险行业终将为多征的税收买单。
其实在信诺和安泰之前的2010年2月初,维朋下属子公司之一Anthem Blue Cross就宣布将在2010年3月1日提高保险费率,平均费率将提高20%,有些保户的保险费将面临39%的增长幅度。此外,其他各州如科罗拉多、乔治亚,印第安纳等10州的保费也已经或将提高,增长幅度均超过了两位数。维朋解释,这是因为医疗费用的增长以及年轻和健康的保户越来越多地流失,而老年人和多病的人更多的使用医疗保险。
各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竞相提高和拟提高保险费率的做法受到了公众和政府的严重关注和抨击,尤其在2009年度利润大幅提升的背景下。总统奥巴马指责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的做法,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部长已要求相关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各相关各州保险监督官也积极应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提高费率的要求,有些州甚至已经驳回或修改了有关公司费率提升的幅度。
为加强对保险费率的管理,美国参院健康委员会最近动议成立“医疗保险费率管理局”,监管美国保险公司的保费政策。该机构将对各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调整进行监督和评估,有权否决不合理的保费上调计划。
所以,尽管保险公司提出了提高保险费率的要求,但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最终还需监管机构决定。
4、 加强医院管理,控制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控制是健康险公司盈利的基本要素之一,而医疗费用的控制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医院和医生来实现,医院和医生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和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站在对立面。在医改法案即将通过,保险运营空间和利润水平将大幅受限的背景下,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医院的博弈日趋激烈。
2010年年初,联合健康险公司和纽约一家连锁医院的斗争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在联合健康险公司和医院商谈费用控制的过程中,联合健康提出医院医疗费用需减少7-10%,医院则针锋相对,声称要将医疗费提高40%。同时,联合健康要求医院在病人入院后的24小时内通知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否则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将只承担住院费用的50%,另外50%不予赔付。原因就在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尽早介入会缩短病人的住院期限,更好地对病人进行出院后健康管理。而医院则表明很难执行,尤其是在人手相对较少的周末和节假日期间。
这仅仅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和医院进行博弈的个案,但其激烈程度前所未有,以至于联合健康险公司通知自己的保户到其他医院去看病。在这次医改中,政府对医疗费用控制方面着力并不多,其控制手段也颇为贫乏,由此也把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推上了控制医疗费用的第一线。从历史上看,尽管保险行业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医疗费用控制方案,但保险业对医院、医生和医药行业的影响并不理想,故也经常为公众诟病。此次医改法案通过前,多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及其代言人AHIP也多次指责医改法案在医疗费用控制方面的不足。可以预见,受到新法的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控制上的态度将更加坚定,但与医院、医生和医药行业的博弈过程则非常艰难。
四、结语
美国医改法案的通过对于美国社会和美国保险业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美国保险业通过努力,将对保险行业极为不利的公共医疗保险等条款从法案终稿中删除,无疑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但修改过的法案仍然对健康保险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医疗费用的上升和医改在保险运营、产品设计和税收费用等方面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要求使得保险费率的大幅提高不可避免,但政府的严格监督又将使保险费率的提高困难重重,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承保规则也将因为新医改而发生根本性改变,医疗赔付率的设定将进一步积压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所有这些负面影响都要求保险业锐意改革,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行政费用,以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而无法满足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商业健康险公司将会被淘汰,商业健康保险业将有可能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尽管短期内保险业将经历一个阵痛期,美国保险业的前景并不悲观,毕竟在全美约4600万“无保人员”中,3200万人将被纳入医保体系,这一庞大的顾客群将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创造巨大市场。
面对政府的医改新政,保险业的态度一波三折,这从院外活动的力度和美国健康保险协会的态度转变得到充分体现。在新的法案通过后,保险业不仅在口头上对医改进行支持,而且在行动上及早贯彻法案的条款要求,当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险业也开始考虑提高保险费率,并采取重新列支行政费用等手段满足法案对医疗赔付率的要求。同时,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也开始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可以说,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反应是迅速、及时的,但是否有效,则取决于多方长期的博弈结果。
从保险行业和政府的博弈过程和到目前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医保改革既没有完全倒向市场化,也没有完全政府化,而是政府有效监督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作,这种运作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美国全民医保体制的效率和效益。或许这一点也可以为我国的医保改革提供参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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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otential Impact of Health Reform on the Cost of Private Health Insurance Coverage,普华永道 2009年10月。
3、Implementing Health Insurance Reform: New Medical Loss Ratio Information For Policymakers and Consumers, 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2010年4月15日报告
4、安泰、联合健康、信诺、Humana、美国健康保险协会、维朋等公司网站
5、Health insurers set to benefit from overhaul, 洛杉矶时报,2009年8月24日
6、Administration Rejects Health Insurer’s Defense of Huge Rate Increases,纽约时报,2010年2月11日
7、Senate Bill Sets a Plan to Regulate Premiums,纽约时报,2010年4月20日
8、Obama to Urge Oversight of Insurers’ Rate Increases,纽约时报,2010年2月21日
9、The Insurer vs. the Hospitals, 纽约时报,2010年1月29日
10、Health Care After Reforms: More to Cheer than Fear, Daily Finance, 2010年4月28日
11、百姓多赞同,医疗界和保险公司反对奥巴马掀全美“医改方案”大讨论,青年参考,2009年6月23日
12、Testimony for Senate Committee on Health, Education, Labor and Pensions
Understanding Health Insurance Premiums and the Need for System-wide Cost Containment, 美国健康保险协会CEO Karen Ignagni, 2010年4月20日
13、奥巴马医改法案的冷思考,《中国社会保障》2010年第3期,叶明华 徐文虎
14、Big Winner in Healthcare Reform? Insurance Companies, Eventually,Ken Larry,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