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还公民冯缤公义 促法治社会动力


  [社论]还公民冯缤公义 促法治社会动力

南都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8-02
摘要:当法官无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维稳官员的亲属居然被暴力维稳,难道我们真的非得自己亲身体会到不公正的存在与侵害,才能够感知到它的罪孽吗?

    43岁的冯缤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这位湖北省孝感中院的助理审判员,曾因“穿法袍上访”成为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此次将冯缤再次置于媒体聚光灯下的,是孝感中院对他的一纸免职决定。日前,冯缤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将继续上访,捍卫其合法权益。(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关于冯缤的维权举动,舆论曾出现各有侧重的不同观点,赞许者视其为难得的法律信仰者,但也有论者直指其穿法官服上访不妥,而且行为过于偏激。事态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有足够的细节描述可供我们还原事情的基本脉络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冯缤,面对纠纷所采取的态度原本和缓,但他所承受的,却是因妻子被临时辞退而劳动仲裁逾期拿不到裁决结果,诉诸法院却迟迟无法立案。现有维权渠道的人为堵塞,客观上逼迫法律人冯缤向靠上访来鸣冤的公民冯缤的角色转换。而上访路上的法官冯缤,其身上的法官服已经成了公民冯缤能够顺利进入信访接待室而不被阻拦的道具。客观上也正因为这一身法官服,引来了舆论对这个不那么普通的公民维权的关注。(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冯缤,对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程序是足够熟悉的。但可能也正是因为这种熟悉,才间接导致了自己在现实社会这堵无情的大墙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假设冯缤不懂那么多法律,不知道下位法在违背上位法时是应当不予适用的,不知道劳动仲裁过期未作出裁定会影响到自己的诉权,甚至压根不知道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便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懂法律的冯缤用他看似“顽固不化”的维权行为让我们清醒地看到了作为文本的法律条文在现实境遇中的尴尬与无助。“他们把正常维权的渠道全堵死了”、“稍微‘敏感’一点的案子,就动不动不给立案”。冯缤在自身维权过程中对现有法治状况的切肤之痛,曾经又是多少底层公民一次又一次的现实遭遇?当法官无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维稳官员的亲属居然被暴力维稳,难道我们真的非得自己亲身体会到不公正的存在与侵害,才能够感知到它的罪孽吗?

    再简单的事情,一旦以纠纷的形式出现便不可避免地存在仁智互见。究竟是“因为院长食堂买饭插队引发的言语冲突”还是冯缤真的“用饭勺打了法院院长的后脑勺”,对此类细节的争议当然可以继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进行起码的是非分辨。维权的法官究竟是因为什么才被开除党籍、免职法官职务的?如果按照孝感市委政法委新闻发言人的说法,当然“与其合法正当的表达诉求无关”。但只要对有关部门作为理由的几点陈述进行基本的可信度研判,便很难让人对有关部门的说法进行其所期望的“谅解和支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审判委员会全票通过的那个“免除法官职务”的决定,作为经过警方认定的、“被打了后脑勺”致“轻微伤(偏重)”的院长本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回避程序?详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一关于“开除党籍”处分的主要依据,在一百多条以情形罗列方式呈现的条款中,甚至无法找到勉强可以套在冯缤头上的任何一个行为描述。在上述《处分条例》中,倒是找到一条“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其他重大事件”的要开除党籍的规定。听任一起小小的劳动纠纷发酵成轰动全国的重大事件,非但不认真解决,却多次采取推诿、威胁甚至暴力的手段放任矛盾激化,该“开除党籍”的不知道该是哪些人?

    “我忍了,可我忍不住怎么办?”好一声悲怆的发问!发问的主体,居然是一个对法律保有执著信仰、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法律人!在某些人或者某些潜在的规则眼中,作为法律人的冯缤确实是太过执拗了。但扪心自问,就是这样的小事,具体到公民个体头上的几率,真的是偶然到了足以让整个社会都冷眼旁观的程度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真的需要,需要还给公民冯缤一个公义,因为被我们用来当作目标的法治社会,同样也需要多一些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正义的仰望。这样的情况不应该再被继续!我们需要通过不断发问来表达关注,关注公民冯缤的遭遇,其实也是关注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