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施即遭破解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有何用?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为何不事先听听网友的意见?
王军荣(教师)
从8月1日起,由文化部制定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然而新规尚未实施,网络却已经流传了多种破解新规定的方法。专家表示,若想全面实施网络实名制,还需引入摄像比对等技术手段。(8月1日《 中国新闻网》)
文化部制定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防止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但新规定尚未实施,却已经有多种破解方法,这意味着“新规”是不可能达到预设目的,也意味着这一“新规”将成为“形式”。
本来,新规定出来之前,就应该知道可能会遭遇破解,因此,在设防上就应该多增设技术含量,即便是遭遇破解,也应该是门槛较高,破解起来难度重重。但事实却是,实名登录系统只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不能识别信息与玩家的对应关系,轻易即可被“破解”。而且,除了使用成人身份证号,亦有“身份证生成器”、“私服”、“代理”可以破解“实名登录系统”。破解方法如此之多,如此之容易,让《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处于尴尬境地,也让公众感到非常可笑。
诚然,由于技术的原因,我们并不能一下子解决网瘾问题,也不可能把防治网瘾的“鸡蛋”全部放在该《办法》里。但破解起来如此容易,难道不值得反思吗?难道仅仅是由于技术的原因?
据了解,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游产业产值已达270亿元,而易观国际Enfodesk产业数据库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中 国网络游戏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规模达78.19亿元,环比增长达4.1%。由此可见,网游的“市场”很大,利益很丰厚,自然破解的动力也就不缺乏。面对如此形势,如果只是制订出“小儿科”的“规定”,还不如不规定。因为根本是“书生百无一用”,徒增笑耳罢了。
文化部面对的网游这块技术含量很高的市场,要想达到促进网络游戏市场健康发展,就应该制订出不能被轻易破解的“规定”。在我看来,之所以会出现今天的尴尬,皆因文化部自以为是,不愿意“开门立法”,靠几个专家以为就能够应付一切,如果在制订规定之前,集思广益,多听听网友的意见之后再作规定,或许就不会出现还没有“出胎”就已经是“死胎”的困局。
任何规定不吸纳民意,似乎前景都不可能是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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