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应限制滞纳金罚息等收费


     

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应限制滞纳金罚息等收费

建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限制信用卡收费禁收复利

 

近日,银监会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对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一些行为作了较好的规范,尤其是对信用卡发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了规范和约束。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对持卡人权益条款较少,尤其是信用卡收费问题、滞纳金和罚息重复收取问题等没有规范。近年来,因为信用卡收费等发生争议的案例很多,这其中有一个公平正义问题。为什么年费要100- 300元,挂失费、补卡费要20-100元?滞纳金和罚息并存,并每月滚动计算复利,这和高利贷没有差别。这里没有道理的。

因此笔者建议增加如下规定:

1、信用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征求消费者意见,或者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形式解决。

2、制定信用卡收费项目和标准,属于政府定价项目的应当执行政府定价。商业银行自行制定价格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征求消费者意见获取认可后实施。信用卡年费、挂失费、补卡费等的收取应当以与借记卡持平。信用卡滞纳金和罚息不能同时使用,不得每个月滚动计算复利。罚息和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本金或透支额度的3倍。

3、商业银行对同一发卡人发放多张信用卡的,每张卡应当属于一个独立授信额度。不得发放多张信用卡公用一个授信额度。

4、信用卡采用积分奖励计划的有奖促销活动的,不允许定期将积分清零。

5、删除第二十三条(四):商业银行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申请书;

(二)信用卡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信用卡业务发展规划;

(五)信用卡卡样设计草案;

(六)信用卡业务运营设施、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介绍;

(七)与相关身份证件验证系统和征信系统连接和使用情况介绍;

(七)经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卡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测试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八)信用卡业务运行应急方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九)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十)信用卡业务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介绍;

(十一)申请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十二)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信用卡持卡人与商业银行就信用卡收费、罚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解决和银监会寻求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消费者认为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过程中和信用卡使用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银监会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银监会应当作出调查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8、商业银行制定信用卡收费项目和标准过程中,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消费者有权利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也可以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www.faz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