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长宾馆里“摆摊”挨打被撤冤不冤?
8月8日晚9点过,达州市达县城管执法大队队长宋某,在达县南外某宾馆开房,约请刚进大队几个月的女工作人员小芸(化名)谈工作,小芸感觉事情不对劲后离开房间。此后一小时,已到歌城唱歌的宋某,被小芸家人找到并遭到殴打。(12日华西都市报)
http://sichuan.scol.com.cn/dzxw/content/2010-08/12/content_1122546.htm?node=946
听多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闹市摆摊遭城管驱赶、殴打的事,难免有些麻木,如今看到城管大队长乱“摆摊”不但挨了打,而且被免去了职务,倒是觉得蛮新鲜。当然笔者无意幸灾乐祸,更不主张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做法,只是堂堂的未来城管局长,竟被人像小贩一样公民追打,委实上人嘘唏不已。
宋某犯了摊贩们常犯的“错误”,“设摊”地点显然不对,谈工作当在单位、办公室进行,个别官员对下属有非分之想,或者试图潜规则,也多是假工作之名、之便,演绎办公室里的“故事”,你倒好,公然把“摊子”设在了宾馆,被打了都没法寻求保护,冤谁?
摊贩不守城管规矩,在闹市占道经营,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对城市形象和交通安全造成不良影响,难免受到驱逐或罚没处理;而宋某对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置若罔闻,八小时之外栖身于酒店、歌厅“练摊”,惹下对下属图谋不轨的绯闻,影响同样非同小可,被摘掉官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摊贩为生计而违规摆摊,大家往往觉得情有可原,遇到被城管追打情形时,少不了帮着说情;而宋某大队长试图利用职务之便“捞外快”,挨打、被免职,不但没个同情的声音,相反还遭到大家的唾弃。尽管这只是个案,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类似“乱设点”、“乱摆摊”的行为要不得!
城管大队长宾馆里“摆摊”挨打被撤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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