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弃购“经适房”的来龙去脉


本来,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体恤低收入弱势群体的一项好的政策,这个群体的认购者,理应感激政府而去踊跃认购才对。可去年在石家庄却发生了一件“奇怪之事”,3000多套经济适用房有多数人放弃认购,创造了一个全国性的记录。

缘由是这样的,由我一一道来。

当时,经适房的价格为2680/平米——2800/平米,只比附近的商业楼盘低200块钱,这让不少人望而却步。而申购者大多是对政府政策抱有好感的民众,他们认为既然是政府制定的政策,那么肯定不会坑害老百姓,虽然是低的不多,但低点有保障还是可以的。可他们哪里知道,后面还有更好的“优惠政策”。

申购成功后,随着申购者和房产公司签订合同,很多问题爆露了出来: 

第一,       房屋产权性质不同。

本次申购成功者只拥有本房屋的有限产权。无论如何居住者拿不到完全产权,拥有的只是70%产权,甚至连继承权都没有。要是想100%拿到产权,房价应在4000元以上,高于商品房1000/平米,这个也叫经济适用房吗?

 

第二,       价格极度不合理

      同样是经济适用房,而且处于好地段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只有1800/平米,都是一些公务员居住。按照这个价格对比,以上地段的2800/平米,应降为1300/平米,整整相差一倍多。原来,石家庄当地政府是在利用国家的政策为自己谋福利,真是胆大包天。

“弃购”事情发生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局、市内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都对这些人表现得十分关心,纷纷找上门或打电话来做他们的工作,甚至每天有十多个人去家里,并且许下诺言,在下期经适房中优先考虑,只要不去上访就可以满足任何要求。试问一句,如果他们心里没有鬼还会如此关心这些人?前几天住房保障局的官员还打来电话,自己都承认“经适房”房价高的离谱,既然如此,为何还让接受价格,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我不知道那里的“经适房”是不是毛坯房,也就是说只有外大门和窗户齐全,里面的一切都需要认购者自己安装。如果想要简单居住,起码需要花上几万元后才勉强可以。再核算总价格和商品房有何区别?

 可见,即使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大建“经适房”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到头来还不是一句空话吗?变着法子整治老百姓,才是地方政府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