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不是医院的后台老板


卫生局不是医院的后台老板

杨于泽

 

       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日前举行聘任仪式,聘请27名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为27家省市级医院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治安防范工作。此举遭到舆论强烈质疑,现在传来消息说,聘请安保副院长的安排可能被叫停。

       据《新京报》调查,为医院聘请安保副院长是卫生局、公安局的意思,很多医院自己并不知情,是“被通知”和“被聘请”的。政府部门为医院考虑的真周到,不仅支持他们打击“医闹”,而且出人出力。这样周到的结果,是医患纠纷的患者一方成了公安部门“打击”的对象。政府与医院之间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而政府与患者之间倒成了打击与被打击的关系了。

       按道理,各级政府都是人民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需要宽泛的理解,不仅包括人,也包括一切合法的组织和市场主体。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既要代表组织、市场主体的利益,也要代表民众的利益,不可偏私。而卫生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既要维护医院的利益,同时也要维护患者的利益。在医患之间,卫生局应该是一个执法者和仲裁者,不可有先入之见。

       但沈阳市为医院聘请安保副院长的做法表明,某些地方政府把自己视为医院的同盟者、庇护人和后台老板,而把与医院发生民事纠纷的患者当作自己的对立面,公开进行“严厉打击”。政府维护的本来应该是法律、公平与正义,但在实际上,却在维护医院的利益,而患者维权的通道被堵死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强调政企分开,但卫生部门与公立医院至今没有分开。政府是公立医院的出资人,卫生部门有权任命医院领导班子,造成“政医不分”。卫生部门的本职,是对医疗“市场”实施监管,规范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政医不分”的结果,是政府卫生部门角色错位,该监管的不监管,却本能地站在医院一边,把患者当成了自己的对立面。

       进一步讲,“政医不分”导致医患矛盾调整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医院和医生,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政府卫生部门与医院、医生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实际上穿一条裤子,患者经常遭遇哑巴吃黄莲的困境。卫生部门与医院还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将医患矛盾描述为“医闹”,达到妖魔化患者的目的。

       虽然有关部门坦护医院,严厉打击所谓“医闹”,但“医闹”有增无已,现已发展到患方公然行刺医生,根本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处理医患纠纷明显不公。“医闹”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开始它只是医患民事纠纷,往往是患方讨说法、索赔偿;而医院觉得自己有政府撑腰,往往高高在上,爱理不理,结果就是患方来闹。

       这一切的根源则是,政府放弃了对医疗“市场”的监管职责,放纵了医院的逐利倾向和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中国现在是世界上剖腹产率最高的国家,也是滥用抗生素最严重的国家,种种乱象是有社会后果的,必然危及患者健康与经济利益,引发医患纠纷。“医闹”不是民众喜欢闹,而是有时候不闹不行。即使政府肯定要打击,患方也肯定要来闹。

       解决“医闹”的康庄大道,是政府在医患之间实行中立,政府必须由医院的后台老板转型为医疗“市场”的执法者、监管者,让医院断了“我与政府有特殊关系”的念想,实践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