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征房产税因果的深度分析——房产税是产于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怪胎


 

 

最近听说我国要在上海等城市对开征房产税试点。据说,所谓房产税叫做“房产持有税”,按上述只要持有房产者都在纳税之列。可能是为了扶贫,有人主张把经济适用房产剔除。我不知这一政策是否包括广大农村,而据我所知,我国村民持有的房产面积要远远大于城市居民。从试点首先从上海等城市开始说明农村不在其列。我也不知是否包括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农村,而据我所知,这些城市农村的农民持有的房产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价值上都不亚于城市。当然,我更不知该政策是否包含退休职工和只有一套房产的年轻人,如果包含我亦不知其退休费、工资支付完房产税后还能剩多少。可以肯定,房产税的开征业已开创了我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先河,涉及13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关乎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

 

 

先从开征房产税的由头说起

 

在咱们中国要开征房产税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据说,这一伟大的税种在美欧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就有,而且已经实行了不知有多少年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房产税开征于那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就因为人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就因为人家的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就因为人家的企业的工资收入比我们高,就因为人家居住的面积大,档次和单位价值高。但是,我却怎么也搞不清楚,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要开征房产税为哪般?

据说,之所以要开征房产税,是为了把居高不下的房地产的价格拉下来。我看,肯定达不到上述目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开征房产税是一个增加住房成本的过程而不是降低住房成本的过程。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成本是增加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世界上哪有通过增加商品成本而降低商品价格的?作为尚没有学好的经济学人,我不认为它有降低房价的功能。

又据说,之所以要开征房产税,是为了打击炒房客,我看它同样也达不到这一目的也。又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炒房”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一定是为了从中获利,一旦能够实现获利的目的,他们就会很快地变更其产权,就算在这一过程中按“持有时”交纳一定的房产税,那肯定是暂时的、少量的。那么,谁持有的时间最长?当然是被黑了的住房人。

以上说明,所谓房产税,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所要征收对象都在咱们的老百姓这里而不在“炒房客”那里,更不在房地产开发商那里,非但不能把居高不下的房地产的价格降低下来,而且还有抬高房地产价格的目的,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嫌疑”的问题。或许会有人说了,它对于占有多套房产的人来说肯定不利,因为他们比没有占有和少占有的人要缴得税多。

 

 

中国的房产税绝对是个怪胎

 

真的能达到上述目的吗?回答是否定的。首先,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是本轮房地产价格盘升的最大收益人;现在,他们巴不得把所持有的房产赶快卖出去;而且,还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之所以着急把房子卖出去,一定不是由于国家要开征房产税,而一定是因为是否有利可图。换言之,如果无利可图,即便开征了房产税,也不影响其买卖。

难道,一个房产税的开征,能够改变其房产盈亏的性质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正所谓“买卖的好坏不在税钱”,无非是多挣几个或少挣几个的问题。总之,由于次轮房产价格的猛涨,拥有多套房产的人,早已经挣得是盆满钵满的了。以北京新发地一蔬菜批发商为例,他在北京做了十年的生意也不过挣了百八十万,可买卖了两套房,他从中就挣了400多万。

现在,他还有两套多余的房子没有卖,通过国家开征房产税,难道就能阻止他挣更多的钱吗?简直是痴人说梦。我这儿说的还是合理合法买卖,至于说那些通过自己的职务、权力分到自己手里的人们来说,即便是开征了房产税也动不了他们一根毫毛。请问,房屋的租赁费为什么会在近期突然提高?因为中国的所谓房地产压根就不是资本,而是一种资源资本!

何谓资源?简单地说就是已经具备了资本的某种意义但还没有最终形成资本的经济事物和物质。那么,什么又是资源资本?所谓资源资本就是,具有资本性质的资源。为了讲清楚期间的关系,不妨给大家举一个实例:比如,同样面积、质量的一套房子,在农村只值1万元,而在郊区,就会值10万元;搬到北京郊区,它能值100万,再到城里,就值500万。

 

 

对房产税因果关系的分析

 

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笔者想说明的是,我们所谓房地产的价格压根就不是资本投入的产物,而是资源分配不均的产物,而在欧美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根就不存在,即便存在,也无法达到,并且需要漫长时日才能实现的事。既然中国的房地产普遍具有资源(准确地说是资源资本)性质而非具有资本性质,那么,用诞生于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政策就能达到中国所要达到的所谓之目的吗?简直就是一种削足适履,南辕北辙,且是一种十分愚蠢的梦呓。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又主要表现在,如果开征了房产税,它将是对我们国家、对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性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体制的一次彻底的否定也。凭什么这么说?有什么根据吗?(1)我中华民族至今也未达到并实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当然也就自然达不到像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向其征说的程度。

2)到目前为止,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还很低,人们压根就支付不起哪怕是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的房产说——就算部分人能够支付得起,那也不能把房产说的开征对象确定为一般住房人,而一个有工作的、大学生的月收入,大多都满足不了其生活费,而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那就更没有这种支付能力了——除非缝住他的嘴。

3)中国的社会福利少得可怜,不要说与欧美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恐怕连中等发达国家也达不到;如果向这样的一群人开征房产税,无异于与之过不去,无异于是在激化社会矛盾、阶级矛盾、工农矛盾、城乡矛盾,后果不堪设想。

4)开征房产税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抵触: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主体是人民,而我们的人民现在来说已经变成“弱势群体”; 开征房产税也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抵触: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体现“按资源分配”而不是“按资本分配”。

 

真不知是谁给我们党和国家出得这个馊主意,且不说与人民是不同的立场,也肯定不利于我中华民族的安定团结。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在全国的范围内开征了房产税,势必会引起中国无产阶级的再革命,等于是在替我们的敌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