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规也要人性化
目前正在接受市民点评的1259件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中,居首位的为“取消以35厘米高为限制养犬标准”的提案。记者昨天发现,该提案点评人数超过13000人,比第二位的提案多出了1万多人。(4日京华时报)
http://unn.people.com.cn/GB/12046672.html
一条关于养犬标准的提案,成为点评人数遥遥领先的最大热点,这无疑说明养狗群体相当庞大,养狗权利、遏制狗患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或者说养狗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上升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因而,相关的管理规定也就有必要与时俱进,尽可能做到人性化,既不一刀切、一味排斥,又科学引导、合理规范,体现出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理性。
犬只的善与恶、温与戾,与犬种、身高固然有很大关系,但又并非完全如此。比如金毛、拉布拉多等性情最温顺、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伴侣犬、导盲犬的犬种,却因为“身高歧视”列为禁养之列,显然不合情理。事实上一些“五短身材”的犬类也未必一定温柔,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不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改身高标准为善恶标准,既可达到防狗患目的,又满足了人们对大小犬只的不同喜好,从而更体现出人性化。
犬规人性化,更体现制度的执行上。一项规定出台,就应该督促社会遵守,令行禁止,才能达到立法目的。而据称,北京养犬管理规范虽然已经实施十多年,不合规定的无证犬却有数万只之多,既然不能纳入法规管理范围,也就无法保证狂犬病等动物免疫的全覆盖,从而有效遏制和杜绝狗患。因此,一个不具可操作性和得不到贯彻实施的规范,其初衷再好,再有人性化,也是徒有虚名。个别地方恶狗伤人、狂犬病疫情时有发生,恐怕就与管理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有关。
另外说句与犬规无关却与养狗有关的题外话,报道中孙女士的观念可能很有代表性,“我承认很多狗都很温顺可爱,但是现在一家就一个孩子,真的什么闪失都不能有,小区狗太多隐患太大。”但笔者却不敢苟同,难道说不是因为一家只有一个孩子就能忽视和放松对狗患的治理么?显然大家对狗患的认识和加强养犬管理的必要性还存在一定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