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又给房地开发商带来了噩耗?


时光又进入了七月。

“七月流火”。

而对开发商来说,似乎在过严冬:房价上涨继续没有希望,交易量继续低迷,资金继续紧张……

但此时,有个人带来了消息:

有报道指出,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前日在上海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上说: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

“一律要求以在建工程为抵押,不轻易用土地作为抵押发放开发贷款”

“对到期难以归还的开发贷款一律不得再给予展期。”

准确地说,阎局长给开发商带来了噩耗:

不能用土地作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就意味着开发商把土地这稀缺资源握在手里玩儿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空手道”不得行了;对到期难以归还的开发贷款一律不得再给予展期,就意味着开发商要继续捂盘不售就会有资金链断裂的灭顶之灾。

阎局长拿滠到了开发商的命门!

当然,阎局长的铩手锏还不只是这两个。

“要加强对开发商资本充足状况和自有资金的审查,动态控制贷款成数,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对已有土地抵押的,要根据不同风险状况相应下调成数”。
  “对住房销售回笼资金要实行封闭管理,根据销售进度按比例归还开发贷款”

………………….

看来,阎局长是要在上海对开发商动真格的了。

 当然,阎局长的话还是有弹性的地方,”不轻易用土地作为抵押发放开发贷款”。不轻易,有名堂。什么是不轻易?商业银行及其基层支行,怎样判断什么是不轻易?!

何况,这只是阎局长的个人讲话,银监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时,能把阎局长的个人讲话作处罚标准吗?

有不确。

若上海的商业银行真的按这样去执行,对开发商来说,这个讲话当然是个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