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打折,服务不能打折


价格打折,服务不能打折
 
我在一个正规的木门品牌店买了3万多元的东西,要发票的时候,人家说打折产品不能开发票,要开票必须加税钱,我担心没发票将来售后是不是会发生问题,可人家说就是这规定。”昨日,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27日太原晚报)
打折促销,本来就是为了招揽更多的生意,从而提升人气做大业务,但为了省一笔税务费用而拒开发票,商家的做法显然不妥,不但违反了出售商品必须依法纳税和出具销售发票的法律规定,也是诚信缺失的一种体现。
其实,类似TATA这种价格打折,服务跟着打折的现象在其他地方、商家也时有所闻,版本也各有不同,在采取打折或者赠送礼品促销时,有拒开发票的,有明确不不予“三包”的,也有缩短三包服务期的。不开发票,一旦出现争议,维权无据;不提供售后服务,等于让消费者买回了后顾之忧。
一边价格打折,一边服务打折的做法,此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做法看似很精明,其实消费者也不笨,你这一打折,信用和形象也跟着打了折,特别是添置大宗商品时,精明的顾客绝不会因小失大,轻易给商家的小聪明给套住的。到头来只会折了人气和生意,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