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的命运应该交给市场来选择


    纵使低速纯电动汽车事实上不要任何补贴已经拥有了广阔的市场,但它仍被冠以“山寨电动汽车”的恶名,遭到来自各个层面的抨击和打压!

    诸如“低速纯电动汽车扰乱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正常秩序”、“低速纯电动汽车成为了中国新能汽车的笑柄”、“低速纯电动汽车满足不了安全法规”……

    但是,尽管声讨不断,低速纯电动汽车依然更多地出现在不少中小城市的街头巷尾,一些低速纯电动汽车甚至拿到发达国家的通行证,走出了国门。

    那么,我们就值得反思,低速纯电动汽车的命运是该交给市场还是政府?在昂贵的高速纯电动汽车在巨额补贴的情况下,迟迟不能得到市场反响的时刻,我们究竟需不需要发展并不需要任何补贴就能迅速推广的低速纯电动汽车?

    国家有关部门宣布,从今年61日起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分别给予最高5万和6万元的补贴。而深圳市政府在国家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的基础上,再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分别追加3万元和6万元补贴。

    但是重重补贴优惠之下的新能源汽车却仍难觅市场激情。更为尴尬的是,所谓的电动汽车标杆企业,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仪式,居然不能正常启动自己的电动汽车。更为奇怪的是,即便是在巨额补贴政策颁布之后的首个汽车界盛会——第七届长春汽车博览会上,也不见此前受到各方赞誉的“非山寨”电动汽车的代表车型出现在展台上!

    这着实让不少对“正宗”高速电动汽车报以极大希望和热情的消费者,感到兴趣索然和疑惑深深。

    相反,低速纯电动汽车因为价廉物美,即使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限制,但依然得到了不少家庭消费者和客运个体户的青睐。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一些乡村城镇,这种节能环保的低速纯电动汽车甚至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其保有数量日益增长。

    2009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低速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厂家已经达到了上百家,产能超过30万辆。我国5亿多辆自行车、近8000万辆两轮摩托车以及近5000万辆电动自行车的6亿多用户,都将可能是这种售价仅两三万元低速纯电动汽车的潜在用户。

    然而,新能源汽车优惠补贴的政策春风,难以照耀到低速纯电动汽车的身上。不仅如此,这种几万元的“无名无分”的低速纯电动汽车甚至还上不了牌照,无法正大光明地销售和使用。对电动汽车及部件的规格和等级做出具体规定的《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10年)》文件也排斥了低速纯电动汽车,只鼓励利用现有能力生产“最高车速需大于等于每小时80千米”的纯电动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

    要知道,美国对“低速纯电动汽车”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数据显示,已经有45各州立法允许最高时速仅为35英里的纯电动汽车上路。按照1英里=1.6093公里来计算,也就是说,美国这些州允许使用最高时速只有每小时56千米的低速纯电动汽车。

    主要用途用作“市内上下班、家人接送和购物休闲”的小型纯电动汽车,其实最高时速为50公里就足够了。众所周知,汽车行驶在城市里,60km/h的时速已经是较高的了。最高车速需大于等于每小时80千米,就更高。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快速路的设计时速一般为60—80km/h。城市主干道的最高车速一般不超过60km/h。次干路的最高车速一般不超过40km/h。用以补充干道网不足的主要支路最高车速一般不超过30km/h

    而高速纯电动汽车在目前阶段,其高昂的价格是其推广的主要阻力,并不因国家和地方的巨额补贴而打开市场。

    不需要投入后续巨资建设充电桩、换电站、动力电池成本更少的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可以方便的通过家庭电源夜晚进行充电,更具有大规模推广的经济划算和使用便利的基础。低速纯电动汽车在蓬勃发展之后,也为纯电动汽车的高速化、高端化打下深厚基础!

    目前,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受到抨击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它大多使用的是传统的铅酸蓄电池,体积庞大、能量密度低,生产和回收时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偏激地把“低速纯电动汽车”一棍子打死。即便没有鼓励政策,也不应加以种种歧视。

    相反,可以出台鼓励使用了锂电池、超级电池以及改进型铅酸蓄电池低速纯电动汽车的优惠政策。其所需要的补贴资金,将比目前推多高速纯电动汽车方方面面所需的天文数字必然要少得多!

    电动汽车是个新生事物,它拥有更高的性能是众所企盼。但是,它的发展必将经过一个改进完善,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客观过程。指望一下子提高我国动力电池性能,跳过低速电汽车发展阶段直接进入高速纯电动汽车阶段其实是一厢情愿的。

    我们是否该反思巨额补贴之下高速纯电动汽车难以推广而层层围追堵截下低速纯电动汽车蓬勃发展背后的战略规划的失误?迎合了城市代步需要的环保节能的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是否应当对其还以清白、网开一面,使它按照客观规律正常发展?

    市场已经对我国电动汽车发展方向和推进步骤作出了回答!

    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确立最高时速为50公里的小型低速纯电动车的法律地位,而不是把它仅仅视作“山寨电动汽车”。

    笔者以为,我国应当开发何种纯电动汽车、采取何种具体技术路线,还是由市场说了算!让老百姓自己选择,而不是加以限制!

    需要的只是,对纯电动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检测,而高速性能则在目前阶段暂且退居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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