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方向


   知识产权对于个人来说是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但是从国家层面而言,知识产权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对哪些知识赋予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根据现实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制度选择和安排。无论是美国、日本,还是韩国,无一不是以知识产权为战略武器,去占领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提升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创新——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向我们传递两个讯息:第一,知识的创新已成为一国在国际经贸领域中的核心竞争力。正如世界银行副行长瑞斯查德所言,当代社会,知识是比原材料、资本、劳动力、汇率更重要的经济因素。第二,在WTO的框架内,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已使一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有机结合一起。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非常快,对外贸易占中国GDP比重达到了70%左右。据海关统计,2009年,中国的贸易顺差达到1960亿美元。这表明,中国的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相互依存,共同支撑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国政府与企业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学会利用知识产权政策工具,通过实施知产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行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008年6月我国正式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确立为国家战略。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与实施,究其根本,源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政策目标之需要。从发展意愿的角度来看,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有一个发展模式选择问题。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一是不能走资源耗费型的发展道路。中国资源有限,人均淡水、耕地、石油、天然气以及50种主要矿产资源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5%、33%、18%、13%和40%至50%。因此我国不能靠牺牲环境、耗费资源、提供廉价劳动力来参加国际分工与协作。二是不能走技术依赖型发展道路。我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超过50%,不管是考虑西方国家维护其技术优势、限制高技术转让的基本立场,还是考虑自身经济安全、文化主权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中国都只能走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从发展能力的角度来看,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2004年人文发展报告》,中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基本达到世界中等或中等偏下的发展水平。但是,在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某些领域、某些发面,中国已经取得了明显进步,有些甚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说明,我国对知识产权制度已有较大需求,对知识产权保护也具备一定调适能力。因此,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更多是自身发展的需要。
 
国际金融危机凸显出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低工资、低福利、低劳动保障维系相对竞争优势,且污染环境、耗费原材料的“肢体经济”的弊端。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知识产权战略,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视为未来发展的关键,寻求新的发展方式。我认为,在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以“提高关键领域技术专利获取比例和专利技术的有效应用率”、“提高国际知名品牌的增长率和知名品牌的国际市场影响力”和“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版权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战略目标,在危机中寻转机,实现新的突破。
具体包括:第一,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目标。将文化教育政策、产业经济政策等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实现;第二,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拓宽科研融资渠道,从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应对危机的根本之道,同时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长远之计;第三,提供发达的中介机构及其良好的社会服务。目前,美国一年的专利许可贸易收入达1800亿美元,品牌授权使用金额超过1050亿美元,这些知识产权交易都离不开中介服务活动。反观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存在着数量较少、类型发展不均匀等缺陷,尚不能满足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需要。因此,要大力发展各种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中介机构;第四,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应按技术人员4%的比例配备知识产权人员。我国目前有200多万技术人员,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估计只有1万人左右。因此,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打造知识产权战略人才库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源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