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规定副处级以上官员须申报家庭财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该规定明确要求,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官员个人财产、婚姻变化、子女移居国(境)外等事项。规定对哪些人哪些事要报告、何时报告、向谁报告、谁来监督、违规定咋办当了详细说明,官员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等情况将受处分。

  申报看来已经成为官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这样的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将成为预防腐败的利器。申报制迈出了一大步,如今只差公示——如果仅仅只有申报,申报的材料仅仅锁在纪委的抽屉中,惟有上级才能看到,公众无从知晓,那么申报制的反腐效果会大打折扣。